以上信息供參考。
壹、補貼對象
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登記時間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為準)期間在廣州購買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新車並在廣州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二、申請時間
申請人應在2022年6月20日前(含)申請綜合補貼。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綜合補貼資格。
三、車輛要求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輛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標註的進口新能源乘用車。
2.在廣州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請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登記。
3.新能源汽車的技術要求:
(1)在專屬電動汽車平臺上研發生產,相關核心零部件擁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
(2)汽車純電池續航≥400km,耗電量≤13.8kwh/100km;多用途乘用車純電續航能力>:500km,耗電量≤17.5kWh/100km。
(3)新能源乘用車在40℃下DC充電時間變化率≤20%,動力電池系統在50℃下運行前後容量變化率≤3%。
(4)插電式混合動力多用途乘用車驅動電機峰值功率不小於125 kw;加權平均油耗不高於13L/100km;油耗(狀態B)不高於4.7L/10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