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華為中興專利戰的索賠

華為中興專利戰的索賠

華為或索賠數百萬美元

華為壹***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提起了四起專利訴訟,指責中興侵犯其壹系列專利技術,涉及數據卡和高速4G LTE網絡技術。

華為出具多張圖片稱,中興數據卡抄襲使用了華為的商標,並印上華為的標識,而沒有向華為支付相應的授權費用;此外,華為壹項數據卡旋轉頭設計已申請專利,而中興生產的數據卡模仿了華為旋轉頭專利設計。

“為了保護我們的創新成果以及在歐洲合法註冊的知識產權,華為不得不采取此次法律行動。我們的目標是終止中興通訊對華為知識產權的非法使用,並通過協商解決糾紛。”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

華為仍在計算中興侵權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宋柳平指,這筆賠償金有可能達到數百萬美元。

“妳專利很少的時候,肯定要向其他企業支付專利許可費。所謂互換專利,也要看妳的專利有沒有那麽多價值。比如我有個房子,妳拿價值相近的房子來換才行,彼此差距不能太懸殊。”有設備商人士向本報指出,2010年,華為支付了2.21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而中興壹直拒絕給愛立信、華為等廠商支付專利費用。

2011年4月1日,愛立信剛剛在英國、意大利和德國對中興通訊提起訴訟。除專利索賠外,愛立信還請求這三個國家禁止出售中興通訊手機以及在德國禁售部分網絡設備。

核心業務肉搏戰

專利壁壘已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武器。即便是同城兄弟,在刺刀見紅的肉搏戰中,亦是無法回避。

華為是僅次於愛立信的全球第二大電信設備生產商,而數據卡和LTE,既是華為中興兩家重要的增長驅動力,也是爭奪焦點所在。

目前,華為、中興占據全球數據上網卡制造商的前兩位,銷量占據全球80%以上的市場:中興2010年銷售了3000萬支數據卡,而華為在2009年時,數據卡銷量已經突破3500萬支。

華為此前拿下了包括荷蘭運營商KPNNV、西班牙電信和德國電信在內的LTE訂單;中興通訊則在瑞典、丹麥獨建全球第壹個LTEFDD/TDD雙模商用網。

華為之所以在歐洲的這三個國家提出起訴,主要是因為這些地方是訴訟相關產品進行銷售的主要市場。

“妳做什麽業務我做什麽業務,妳進軍哪個國家我進軍哪個國家”,FrostSullivan首席顧問王煜全指出,華為中興兩家是通信設備商中最為相似的,因此當競爭發展到壹定階段的時候,必然會“打起來”。

業內人士認為,華為起訴中興的另壹目的,在於確立自己跨國公司的形象。咨詢公司BDA中國公司總裁鄧肯·克拉克表示,在中國以外的地區起訴另外壹家中國公司,這有利於華為的形象,因為這可以消除華為與中國政府或其它中國公司有聯系的壹貫印象。

而在華為起訴中興短短壹天後,中興也起訴華為侵犯其LTE若幹重要專利。

“我們深知,市場上充滿了各種擠壓式競爭,我們尊重同行和任何對手,但是不會畏懼任何來自背面的尋釁,惟有反擊迎戰。”中興稱,公司已經申請法院判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停止侵犯、賠償損失以及承擔因侵權而帶來的其他法律責任。

但這場官司能堅持多久仍不可知。本報獲悉,華為有起訴傾向時,工信部曾約見華為董事陳黎芳;在華為正式起訴中興後,工信部又約見華為,希望協調解決此事。

歐盟“三反”調查是導火索

壹同從深圳起家,壹同進軍海外市場,又壹同闖進世界通信市場前五強。作為中國通訊設備業兩大巨頭,華為和中興這壹次將矛頭對準了對方。

事件的導火索其實是去年歐盟發起的“三反”調查,華為和中興作為跨國企業,在海外市場競爭日益重合之時,對簿公堂似乎不可避免。

華為壹直認為,是它推動歐洲數據卡市場的繁榮。在2005年之前,包括歐洲在內的全球市場上,基於PCMCIA接口的老式上網卡年銷量不到150萬只;2006年,華為推出全球第壹款USB數據卡,根據ABIResearch報告,2007年歐洲移動寬帶市場發貨量增長率約406%,華為當年發貨480萬片。此後,伴隨華為旋轉頭USB數據卡、移動WIFI數據卡等明星產品的推出,歐洲數據卡市場更是大幅增長。

但從2007年開始,中興的“低價策略”攪亂了這壹市場,到2010年第二季度,中興的上網卡最低報價只有17歐元,已經低於成本。而在2007年,這壹產品價格還在150歐元左右。

中興的低價不僅讓華為頭疼,也讓市場上的壹些其他生產商受到影響。去年第三季度,在歐洲Option公司發起申訴後,歐盟提出針對中國無線上網卡廠商的“三反”調查(反傾銷、反保障措施和反補貼調查)。

歐洲lte數據卡 (下壹代無線通信)市場啟動在即,如果兩家不能順利實現交叉許可協議,中興仍然會繼續在歐洲市場進行低價競爭,而這行為極有可能再次引起新的 “三反”調查,並再次“殃及池魚”,因此華為提起訴訟,也希望中興能夠支付交叉的專利費用。

但業內人士指出,華為壹直在專利上支出較大,此次提起訴訟更在於尋求“成本的公平”。

“2010年,我們對於研發的投入為165.56億元人民幣(25億美元)。華為重視自己的知識產權,也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我們與電信領域主要廠商和知識產權持有人簽署了壹系列交叉許可協議。2010年,我們支付了2.22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以取得合法使用業內其他領先公司的專利和技術的權利”,華為在媒體聲明中強調。

專利之爭暗含商業糾紛

據證券日報報道,華為此舉與此前愛立信訴中興隱喻相同:中興已與其在歐洲運營商市場展開正面競爭。

在上世紀,“巨大中華”四個字擲地有聲。以巨龍、大唐、中興、華為為首的通信業成了整個行業崛起的代稱,彼時四家企業實力不相上下,但2002年前後,四家企業的業績呈天壤之別。巨龍沒落、大唐勢微,而同處深圳的中興和華為卻異軍突起,先後走上了海外擴張的道路。

在將同行遠遠甩在身後的同時,中興與華為的目標對手只剩下彼此。而市場中越來越多的***同契合點也壹而再地將它們擺在了競爭對手的層面。

“國際市場方面,移動寬帶的發展將拉動相關設備及終端的投資,而LTE網絡的全球布局也將帶來新的機遇。”中興在2010年報中這樣描述。

英雄所見略同。華為在2010年報中也稱:歷經30年移動通信發展,LTE終於有望在未來成為移動寬帶的統壹技術,並將以比以往任何移動技術都更快的速度發展。預計未來5年,全球LTE用戶數將以400%的年復合增長率(CAGR)增長,2015年將達到6億,由此實現從泛在語音向泛在寬帶的飛躍。

“華為選擇起訴的兩項產品中,數據卡侵權項目並不是核心技術,而中興選擇在中國針對華為侵犯LTE項目提起訴訟,也正好證明了雙方真正爭奪的焦點所在。”壹位觀察人士表示。

“LTE技術尚處於實驗階段,但雙方在不同國家分別針對LTE提起訴訟,也可以看出雙方對LTE市場所寄予的厚望。”資深通信觀察人士毛啟盈分析,雙方會以專利為訴訟利器阻擊對方,是期望“通過不斷的訴訟給對方施加壓力,以阻擊對方的進攻腳步。”毛啟盈說,“如果壹旦法庭認定某種商品因侵權而限制銷售,對方則可趁機占領因此空缺的市場份額。”

  • 上一篇:湖南中南大學是985嗎?
  • 下一篇:會展的亟待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