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包括本幣和外幣。
2.存款和賬戶:存折;存款證明;股票賬戶的余額;期貨賬戶的余額。
3.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基金;本票;草稿;金融產品(紙黃金)。
4.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國有、集體);宅基地和上層建築的使用權;海島使用權;耕地;林地;草原;海域使用權;房地產;森林樹木;經濟作物;在建工程;未完成的項目;路;工業園區配套設施。
5.動產:車輛;船舶;飛機;機器;設備;工具;材料;庫存;產品;金屬;礦石;石油產品;家禽;牲畜;有經濟價值的動物;金銀首飾;古董;字畫;玉器;珠寶;家具;家具;電器。
6.產權證:倉單;提單;會員卡;購物卡;預付卡;簽帳卡。
7.產權:股權(股份);限售股;合作社(合夥)權益;預期收入;采礦權;探礦權;承包經營權;地役權;(不動產)無償使用權;有償使用權;路線(線路)正確;道路(橋梁、站點)收費權;特許(使用)許可權;公房使用權;冠名權;域名權利;保險權益(參與保險、保險受益人、被保險人)。
8.收入(收益)權:工資;獎金;津貼;報酬;股息;租金;管理費收益權。
9.應收債權:借入借款;入住率;挪用;商品(價格);賠償;賠償;存款;存款;存款;預付款;違約賠償金;保險索賠;退款;退還贓款;工程款;執行付款;拍賣款;賣錢;分配;籌資;禮金;退稅。
10.知識產權:專利權;版權;商標權;以及上述權利所享有的收益許可權。
11.其他:第三人以書面或法律文書確認某項財產或權利屬於被執行人;繼承權益;企業清算後歸股東所有的財產或權益。被執行人已簽訂買賣合同,已實際占有並支付大部分價款,因自身原因未轉移不動產,或者已支付但未收到動產。第三人以實物的價格分享給被執行人,但尚未移交或轉移給被執行人的實物。虛擬貨幣與虛擬財產,互聯網金融中的財產權益(虛擬賬戶或支付寶中的可用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