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情況下,純技術股占總份額的10%-20%,但如果技術含量高,可以達到30%以上。技術入股壹般是技術持有人,或者技術投資人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對公司進行投資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出資人取得股東身份,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移給公司享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東如何退股?
股東退股的方式如下:
1.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只要達成轉讓價格,簽訂協議,辦理變更手續,就可以完成,相對來說是最簡單的方式;
2.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壹般作為外部第三方收購股權首先會看公司是否有發展前景。壹般對外轉讓股權必須經過法律程序,其他股東也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
3.請求解散公司還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如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這是解散公司的條件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