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1,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以下五門課程總分在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學專業:國際經濟法概論、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2)工商管理專業經濟管理專業:管理學、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財務管理、經營戰略、人力資源管理。
(3)行政管理專業:公共政策、領導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西方政策體系。
(4)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團體社會工作、個案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社會問題與社會保險。
(5)計算機及應用專業:計算機系統結構、操作系統、面向對象程序設計、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
(6)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操作系統、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網絡技術與信息系統開發。
(7)廣告學專業:傳播學導論、市場調查與統計、廣告策劃與創意、廣告設計實務、廣告媒體實務。
(8)公共關系專業:人際關系、公共關系談判、公共關系案例、市場研究與危機管理。
註:如計劃有調整,調整後的課程將被相應的課程取代。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語成績達到70分(含)以上,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四六級考試,且資格證書在省學位辦規定的有效期內(自始至終六年)。
註:四六級證書超過年限等條件的,可參加江蘇省學位辦組織的學位英語考試。報名時間與學位申請時間相同。
其他課程而非英語課程畢業的,不授予學位。
3.畢業論文成績在良好以上(含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