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是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層面確立的壹項重要稅收優惠政策(第三十條)。優惠力度大,政策確定性強。財稅[2065 438+05]119號的出臺不是偶然的,而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體現。更準確地說,是落實今年年初《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的體現,其中明確指出:“統籌研究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R&D費用核算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擴大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適用範圍。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重點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力度。”
在此背景下,財稅[2015]119號規範R&D費用加計扣除管理,基本政策導向是讓更多企業、更多R&D活動、更多R&D費用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支持,鼓勵各類企業重視R&D,提升創新能力。在管理上,減少審批環節,加強後續管理,提高對企業的合規要求,讓更多真正符合條件的企業順利享受到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
變化壹:適用企業
解釋:
新政增加了“查賬征收”的規定,對原有政策的修正和完善意義更大。事實上,在原規定下,“核定征收”的企業很難滿足“財務核算健全、研發費用歸集準確”的規定,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此外,需要註意的是,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也可以申請R&D費用附加扣除。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居民企業是指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或者在我國境內設有實際管理機構的企業。所以是在國外註冊的公司,但實際管理機構也是中國的居民企業。
變化二:適用行業
解釋:
新政將可從“正面清單”中扣除的行業管理思路改為“負面清單”,大大拓展了可從R&D費用中扣除的行業。很多現代服務業和制造業,包括文化產業,只要不在上述七大禁止行業範圍內,都可以申請這項優惠政策。
“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規定的八個領域:1。電子信息技術;2.生物學和新醫學技術;3.航空航天技術;4.新材料技術;5.高技術服務業;6.新能源和節能技術;7.資源和環境技術;8.傳統產業的高新技術改造。
十大(137)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1。信息;2.生物;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級能源;6.現代農業;7.先進制造業;8.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9.海洋;10.高技術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電子商務服務、數字內容服務、R&D和設計服務、生物技術服務、檢驗檢測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毫無疑問,新政對於不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要求的企業來說,是壹大利好。
變化3:R&D的活動範圍
解釋:
與新舊政策相比,“R&D活動”的範圍總體上有所擴大,具體變化包括:
(1)在“科學技術”的定義中,刪除了“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的表述。可能有兩個原因:壹是表達繁瑣。通常,“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這是更多的強調;二是避免“壹刀切”,特別是隨著產業整合的加速,各類產業層出不窮,尤其是以文化產業為代表的壹些新興產業,很難定義為“科學技術”或“人文社會科學”。去掉這壹表述,避免了政府部門在實際管理中的“壹刀切”,實際上擴大了行業範圍。
(2)將“R&D活動的內涵和外延”的定義由“正面列舉”改為“負面列舉”,帶來了兩個影響:壹是R&D活動範圍大大擴大;二是給實際管理帶來了明確的執行標準。
(3)新政第二條“特殊事項的處理”中特別提到了“創意設計”的活動,規定符合規定的R&D費用可以稅前扣除,體現了國家對創意設計(多媒體軟件、動漫遊戲軟件開發、數字動畫、遊戲設計制作;建築工程設計(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為三星)和景觀工程專項設計;工業設計、多媒體設計、動漫及衍生產品設計、模型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