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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301是什麽意思

當地時間8月12日,美國白宮貿易和制造業政策辦公室、白宮國際經濟咨詢委員會、美國貿易政策代表辦公室等美方政府人員宣布,美國總統特朗普將於8月14日簽署行政備忘錄,責成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決定是否對所謂的“中國不公平貿易行為”發起調查。這意味著,美國貿易代表可能援引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對中國發起“301調查”。此舉引發各界對美國采取單邊行動損害中美經貿關系的擔憂。

據了解,根據301條款,美國貿易代表將首先尋求與外國政府協商,以貿易補償或消除貿易壁壘的形式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問題,美國可以采取貿易救濟措施,比如征收額外的關稅、費用和對進口的限制。

資料顯示,在301條款大框架之下,“超級301條款”、“特別301條款”、配套條款等具體規定,***同構成了美國301條款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和適用體系。其中,特別301條款是針對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市場準入等方面的規定;“超級301條款”是針對外國貿易障礙和擴大美國對外貿易的規定。由301條款延伸而來的301調查誕生於冷戰時期,具有極強的單邊主義色彩,壹度成為美國應對與別國貿易摩擦“最後的武器”。但在1994年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式成立後,美國發動單邊制裁案例的數量和頻率顯著削減。

不過這不代表301調查徹底“退出江湖”。2004年,美國勞聯-產聯曾提起針對中國勞工權利和勞工標準的301調查申請,不過最終被美國政府否決。但隨後在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執政期間的2010年,美國政府宣布接受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的請求,對華清潔能源有關政策和措施啟動301調查。

而此次爭端肇端於知識產權糾紛,8月初,美國政府就曾放出消息稱,特朗普有意啟動301條款對中國知識產權問題發起貿易調查,主要針對微型芯片和電動汽車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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