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城區的何女士和王女士是樓上樓下的鄰居。早在1996,他和王就有過壹次漏水的交涉。王女士對衛生間地面做了防水處理,緩解了漏水現象,但完全解決了,還是有漏水現象。後來,當何女士家人再次要求王女士解決漏水問題時,王女士以所住樓房設計不合理、年久失修、普遍存在漏水問題為由,沒有進行維修。因為漏水問題壹直沒有解決,樓下的何女士家深受其害,房子的屋頂和墻面都被嚴重汙染。無奈之下,何女士訴至法院,要求王女士對其居住房屋的衛生間、地板防水層進行修復,保證不再向何女士房屋漏水,並賠償相應損失。
庭審中,經何某、王某同意,法院委托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監督站對何某、王某房屋漏水原因進行鑒定,但因雙方不同意支付鑒定費,鑒定機構未出具報告。負責此案的法官就房子漏水的原因咨詢了鑒定人。鑒定人的意見是,漏水的原因是王女士樓上房子衛生間地面防水層老化,廚房地面建成時不防水,使用時地面暴露在明亮的水中。
律師說:
1,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但賠償精神損失的可能性不大。
2.房東可以向街道調解員求助。以前我家也有過地主家的經歷。找物業也沒用。這件事反映給了街道調解員。調解人很公正,站在中間。我家和樓上家兩頭跑,就像給她家打工壹樣。因此,每個人在家都會很開心。
3.如果調解不成功,建議直接起訴,勝訴。如果怕麻煩,建議找法律服務所。費用比找律師便宜很多,性價比也高。
總結:對於漏水的問題,首先要通過房屋的質檢部門來確定漏水的原因和責任人。如果屬於房屋本身質量問題,可以要求物業維修。如果是鄰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可以起訴,但建議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