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大致如下:當申請人發明專利時,經審查,該專利符合申請條件,將被授予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在壹段時間內依法享有其全部權力,他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如果私自使用,要交專利費。情節嚴重的,可以坐底。本來這個法案的出現是對創作者的壹種保護,也可以激勵人們勇於創新。但是由於當年法律的不完善,壹個叫Angelas Duran的西班牙女士把太陽註冊成了自己的專利,搞得聯合國人心惶惶!
在普通人看來,她的做法無疑是可笑的。但是,杜蘭的舉動並不是他自己的瘋狂,也不是沒有道理。當時,聯合國頒布了《外層空間條約》。在協議中,聯合國明確寫道:“壹個國家不得聲稱擁有任何行星或恒星。”然而,敏銳的杜蘭靈機壹動,發現了壹個漏洞:雖然協議中提到國家不應該擁有行星,但並沒有明確私人不應該擁有。為此,杜蘭緊急前往西班牙公證處,表明了自己要做“太陽主人”的想法。雖然公證人第壹次聽到時很震驚,但出於職業精神還是耐心接待了杜蘭。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限制和防範。最終專利申請通過,杜蘭成為了太陽的主人,將擁有太陽的全部權力。
如此強大的力量,杜蘭說:她會對所有主動或被動使用太陽的人收費。為了獲得國家支持,她表示壹半的收入將無償交給西班牙政府,20%的資金將作為西班牙老年人的養老金。另外,她對剩下的30%也有打算。其中10%將用於結束全球饑荒,10%作為研究基金,只有10%留給自己。
如果她真的向全世界人民收取這部分費用,那將是壹筆不可估量的財富,足以讓她夜夜開懷大笑。然而,這個計劃註定難以實施。正當她在思考使用費的標準和如何收取的時候。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將她告上法庭,要求她為全球變暖負責。戈爾說,雖然全球變暖是人類造成的,但現在太陽掌權了,杜蘭女士自然要為此負責。最後,在各方壓力下,杜蘭“勉強”接受了聯合國的方案。聯合國支付了她500萬美元,杜蘭也放棄了擁有《太陽報》的權利,為這場荒誕的戲劇畫上了句號。
但即便如此,杜蘭仍然是最大的受益者。僅僅幾場口水戰就獲利500萬美元。此後,她也收到了許多公司的橄欖枝,只因他們認為她有法律顧問的敏銳和潛力。正因為如此,她今天依然很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