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四)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五)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準、規範的主要起草人;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六)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七)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系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課程的講師。對於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的國家規定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職(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相應證書可視為經濟師資格證書。對於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書,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和“經濟師資格”均特指“國際商務師資格”,“從事的經濟專業工作”特指“國際商務工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到考試當年年底。四、評審申報要求 申報人員需持有外語考試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合格證書、《經濟理論與實務》考試成績合格證書,以及評審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方可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