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普通人需要版權來覆蓋嗎?
翻唱他人歌曲,如果是為壹般公開演出翻唱節目,不向公眾收費,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不需要著作權人許可,也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未經授權使用他人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以及進行電視直播、拍攝mv等商業目的,都會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唱歌、在網絡上傳播歌手翻唱視頻等。
第二,法律規定
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1,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及其他作品。
2.第1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播放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3.第24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應當與著作權人訂立許可合同。
4.第四十八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關於普通人需要版權來覆蓋?普通人翻唱的音樂作品往往不需要版權,但如果翻唱的音樂作品用於商業目的,產生壹定價值,則需要購買版權。如果妳什麽都不懂或者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專業的知識產權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