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調查被告財產線索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做出判決後主動履行判決的較少,壹般都要走強制執行程序,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壹般都要給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如果提供不出來,法院也很少積極主動的替申請人尋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這樣可能導致官司打贏後很長時間都不能將錢款執行到位。為盡量避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將被告及他們的配偶的財產線索,提供給法院執行人員,以便取得好的執行效果。 (壹)首先查詢被告家庭成員信息 1、到被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縣公安局戶籍科查詢家庭成員身份信息。 2、家庭成員包括:被告及配偶、擔保人及配偶、 (二)查詢被告房產信息 1、到經常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房管局查詢被告及家庭成員名下所有的房產。 (三)查詢被告及家庭成員存款 1、去客戶和擔保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四大國有銀行的縣級支行就可以查到客戶和擔保人及家庭成員全國各地營業點的存款信息。 2、省或市的商業銀行只能在被告及配偶所在地的營業網點查詢。 3、農村信用社的網點的櫃臺權限不能查詢信息,需要到縣或區的信用社的機關單位信息科技部查詢。 (四)查詢被告及家庭成員個人名下的車輛 因為公安系統的信息平臺是全國性的,所以縣級車管所就能查詢被告名下的車輛,沒必要到被告戶籍或經常居住地查詢。 (五)其他查詢的途徑 1、車輛運管所、證_證券交易中心、保險公司、工商局等都有可能查詢到被告的財產線索。 2、只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就可。 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綜上所述,有在債務人需要賠償,但是債務人將自己的財產進行轉移或者藏匿的情況下,應當對此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有法院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