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壹般情況下,律師費是由請律師的壹方承擔的,誰請了律師,誰就需要承擔律師費,但也有壹些情況是由敗訴方進行承擔的,但是類型還是很少的。壹、律師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的案件有哪些1、事先約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況。如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借款人不能正常還款,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並支付律師費等。在這種情況下律師費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擔。2、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濫用訴訟權利的案件。有些案件本來不應該起訴,但是原告濫用訴權提起訴訟,被告不得不應訴,為此,被告聘請律師的費用可以由無過錯方承擔。法律依據是在最高院關於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配置的若幹意見。3、知識產權侵權類型的案件。最高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6條中規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合理開支包括了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內。最高院關於審理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7條也有上面類似的規定。最高院關於審理專利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第22條規定。4、不正當競爭案件。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的,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所支付的合理費用。5、撤銷權糾紛。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亦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情形,造成不能清償所負債務,對債權人債權造成損害,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的行為。法律依據是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司法解釋(壹)第26條的規定。二、律師費有哪些特點律師費具有以下特點:1、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壹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2、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鑒定費等。3、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提醒: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壹樣的。)三、律師的性質是什麽司法部監制新版《律師執業證書》式樣司法部監制新版《律師執業證書》式樣(8張)就“律師”的屬性而言,包括:其壹,具有壹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其二,經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其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執業證書;其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因此律師是指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的性質就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為職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在上述四項基本特征中,前壹項或壹、二項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執法工作者,司法審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檢控工作者(檢察官)所***有;後二項為“律師”這壹法律工作者所獨具。
法律客觀:《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
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