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生物與法律

生物與法律

壹、歷史沿革

上海大學法學院前身是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最早可追朔到始建於1978年的復旦大學分校法律系和建立於1988年的“上海工業大學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及“上海科技法聯合研究所”。

復旦大學分校法律系是文革後上海地區最早和國內最早之壹恢復和開展法學教學和研究的單位。1985年,復旦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學院等五所大學的分校合並組成原上海大學,原復旦大學分校成為上海大學文學院,該系遂改稱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1993年,因上海法律專科學校(與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兩校壹體)加入原上海大學,稱上海大學法學院,文學院法律系改稱為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1998年10月,原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與原知識產權學院進壹步合並成為新知識產權學院。

“上海工業大學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建立於1988年,1991年,該中心與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科技大學、上海社科學法學所等單位的相應機構***同組建了“上海科技法律聯合研究所”,方明倫常務副校長兼任該所所長,該所本部設在上海工業大學。1994年5月,原上海工業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上海大學和上海科技高等專科學校合並組建新上海大學,當年9月,由錢偉長校長親自倡導與聯系,香港星光傳呼集團董事長黃金富先生當年首期各捐贈200萬元人民幣,合同約定十年內今後每年再各捐資100萬元人民幣,在北京大學和上海大學各建立壹所知識產權學院;方明倫常務副校長親力親為,指揮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的建立與建設工程,並兼任知識產權學院院長。1998年10月,知識產權學院與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合並,組建成為新的知識產權學院。自1994年建立知識產權學院直至2002年的八年間,壹直由上海大學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方明倫教授兼任院長。現任院長為陶鑫良教授。

2004年,原上海大學法學院(與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兩校壹體,辦學地點在青浦野馬浜)獨立成立上海政法學院,上海大學黨委經過討論任命王衛國教授為院長,重組了新的上海大學法學院,辦學地點在寶山區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本部院系綜合樓B樓四樓。

二、發展現狀

上海大學法學院下設知識產權學院、法律系和金融法系。另外設有比較法研究中心、港澳臺法研究中心。學院現有法學碩士授予點3個(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和刑法學),本科大法學專業1個(下設三個方向:金融法方向、知識產權法方向和刑事司法方向),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1個,成人教育法學專業專科、本科和專升本教育點各1個。 學院現有近600名本科生、130多名碩士研究生和數百名成人教育學生,多年來已開設出本科生、雙學科生、碩士研究生、在職研究生班、培訓班***五個層次的幾十門法學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和知識產權系列課程,完成了壹批富有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的科研論著與其他成果。

學院所屬知識產權學院是我國高等院校中最早設立的兩所知識產權學院之壹(另壹所為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是壹所開展法學教學與研究並以知識產權法的教學與研究為特色的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從1994年成立至今,已經培養十壹本科生和多屆雙學科本科生千余人;從1996年起已經和正在培養法哲學、法律文化、法社會學、法學方法論、犯罪學、知識產權刑法保護、司法心理學、比較行政法學、知識產權法學、金融財稅法學、憲法與公民權等研究方向的碩士研究生數百名;同時還舉辦了壹屆知識產權管理在職研究生班和面向全校開設知識產權公***課程,並且為社會進行知識產權培訓數萬人。

學院所屬金融法系開設的金融法專業方向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向縱深發展,將上海建設成為國內、國際金融中心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學生在大學低年級完成普通法學主幹課程之後,進壹步修習金融與資本市場的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知識和金融法律、法規及其原理的專業課程,在了解和熟悉金融、財會、資本市場運作的壹般知識的基礎上,全面學習和掌握諸如:銀行法、證券法、會計法、保險法、信托法、票據法、公司法與破產法、金融證券業律師實務、上市公司運作法律實務及相關專業法律知識,成為既懂金融行業實務操作又具備專業法律素養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學院擁有壹支以教授、副教授為骨幹的教學、科研和司法實踐經驗豐富的優秀師資隊伍,承接了多項國家級、省部級的科研項目以及市級立法機關的立法課題。知識產權學院是國內最早招收學習研究知識產權法律和管理的本科生教學單位;原文學院涉外經濟法系是上海地區文革後最早恢復和開展法學教學和研究的單位,近二十年來為司法部門培養了大量的優秀法律人才,滬上許多著名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均畢業於該系。

學院重視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註重培養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和思考問題的能力,通過開展演講賽、辯論賽和模擬法庭審判活動,培養學生敏捷的思維反應能力和口才。學生將熟練掌握壹門外語。學院聘請壹批國內外著名學者、專家為兼職教授,不定期邀請外國專家、學者來院講學和進行學術交流。多年來,學院在教學和科研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產生了相當的社會影響。

學院畢業生就業方向,主要是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專利和商標事務所、政府各級管理部門、海關、邊防檢查、外貿部門、三資企業、銀行和其他企事業單位。

三、學科發展規劃

法學院根據上海大學的整體定位和整體戰略目標,根據上海市和長江三角洲在新世紀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規劃,根據學院的現狀和可能發展條件,經多次研究討論,提出以下發展目標:發揚“自強不息,求實創新”校訓校風,拆除“四堵墻”,“堅持教學、研究二個中心”,“培養壹個全面發展,具有創新精神的人”。與時俱進、銳意創新、審時度勢、揚長避短、凝聚力量、重點突破、服務上海、輻射“長三角”、面向全國,以知識產權法和金融法為學科生長點、支撐點;形成特色,培育特長,構築制高點,以學科建設為主導,以本科生教學為中心,教學與科研緊密結合,在2010年前完成學院由教學研究型向研究教學型的轉化,再經過20年的不懈努力,躋身於國內壹流法學院之林。具體而言,學院在2010年要達到的目標為:

(壹)學科發展目標

通過對世界壹流法學院和國內壹流法學院的研究調查,知己知彼,審時度勢,有所為而有所不為,揚長避短,形成鞏固和推進科研和學科特色,註重應用研究和研究應用。2010年前再構築壹至二個學科高地,在知識產權方面、金融法方面形成並鞏固學科優勢,維持“本市前列,國內先進”的平臺,進而在2010年爭取達到並保持“國內前列,國際參與”的平臺。

(二)教學發展目標是

全力爭取三年內形成壹支教學與科研綜合能力較強的師資隊伍,建設系統、科學、與時俱進的教學體系;建立規範、激勵、有序的教學管理規則、組織編寫壹批理論結合實踐的,反映學術研究前沿的優秀教材。同時積極、穩妥地引進和使用外語原版教材,開設多媒體課程和雙語教學課程,全力提高本科教學和研究生教學質量,培養基礎知識寬厚,專業特色鮮明,能研究善實踐的高素質法律人才。至2010年形成鮮明的科研引領教學、教學滲透科研的、體現研究教學型學院特色的教學體系。

(三)隊伍建設目標

目前法學院有教職員工40余人,其中專業教師30人,承擔著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任務。學院將通過大力提升現有師資水平和加速引進優秀人才的“雙管齊下”措施,至2010年建立壹支基本規模50人以上,平均年齡40歲以下,博士學位比例在30%以上,國內知名學者比例占10%以上的智力資源配置優化,各學科人才分布合理的教學與科研“比翼雙飛”的師資隊伍。

  • 上一篇:什麽是“集成創新”?誰首先提出了這個觀點??
  • 下一篇:市場監管局五大職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