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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研究生怎麽了?

省屬研究生是指省內自籌經費招生的研究生,有壹個文件《關於省內研究生自籌經費招生有關問題的通知》(金教研室[2002]2號)。

還有壹份合同要簽,請看壹下。

自籌資金在山西省招收研究生合同

山西大學(以下簡稱乙方)接收同誌(以下簡稱甲方)為學院(系、所、處)自費研究生,畢業後到(以下簡稱丙方)就業。

為給我省高校培養師資,兼顧其他社會需求,山西省決定在省內招收自費研究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和省人事廳確定。省內自費生研究生必須是參加過全國統壹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符合山西省自費生研究生錄取標準,德智體三科考試合格的考生。

三方協議如下:

甲方:

1.根據文件沒有。1999[9]晉教研室[2002]2號[2005]25號山西省自費研究生采取簽訂協議、合同的方式就業,畢業後在山西省各級各類學校就業。畢業時,列入研究生分配計劃。錄取前,考生應落實山西省用人單位,與學生、用人單位、培養單位簽訂合同。學生畢業後按合同就業。

2.省內自提研究生培養經費由甲方* * * 30000元(人民幣30000元)承擔,甲方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前向學校財務室繳納學費。我們學校的教師減少了壹半。因甲方原因無法繼續學習或退學的,學費不予退還。相關檔案退回原單位或街道辦事處。省內自費研究生錄取後第壹年允許參加全國統考,但只能作為委托研究生錄取。

三是省內自費研究生在校期間不享受普通獎學金,但享受與全國統招生同等的事業費。可以參加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黨員的評選,可以申請學校各界人士設立的各種獎學金。

第四,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準則和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五、認真學習,努力學習,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成績;自覺遵守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不抄襲、剽竊、篡改他人科研成果和數據;個人發表的科研論文、專利技術等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山西大學所有。

六、按時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應付費用,按時歸還助學貸款本息,按時歸還借用的學習用品。

七、不弄虛作假騙取各種助學金和獎學金;在各種民主評議、選舉、評獎中,不搞不正當競爭。

八、不鋪張浪費,不從事與自身經濟狀況不符的消費活動。

九、不瀏覽、觀看和傳播反動、淫穢的網站、書籍和音像制品;不賣淫,不吸毒,不加入各種流氓團夥和反動迷信組織。

十、不隱瞞健康狀況,特別是傳染病,積極配合學校、醫院和社會醫療部門進行的健康檢查。

十壹、不使用禁用電器和危險品,不違章,在校內外各種活動中註意人身安全。珍愛生命,熱愛生活,積極向上,無論出於什麽原因,都不要用極端手段自殘或自殺。

十二、如因個人身心健康原因需要退學,或因個人學習不合格受到學校勸退、開除等處分,必須服從學校的有關決定。

十三、在校期間如有違反上述九條規定的行為,自覺接受學校的處理決定,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乙方:

1.在省內自費研究生培養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教學質量。甲方按規定完成教學計劃並通過論文答辯的,乙方將頒發山西省教育廳統壹印制的研究生畢業證書,承認山西省研究生學歷。凡取得國民教育學士學位三年以上者,允許報名參加全國統壹的外語和綜合類課程考試。論文答辯通過者,可申請碩士學位,與研究生同等學歷。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合格的,頒發教育部統壹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二、省內自籌資金招收的研究生,入學時可轉入乙方,畢業時送至約定的就業單位。

三、省內自費研究生院制度同統招研究生。

四、學習期間未盡事宜,均按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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