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適用壹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二)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不適用緩刑的情形壹般有以下幾種:
(壹)因為侵犯了他人知識產權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後,再次實施該行為構成犯罪的
(二)沒有悔罪表現的
(三)拒絕交出違法獲得的贓物的
(四)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得適用緩刑。
(五)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般不適用緩刑:
(壹)因侵犯知識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
(二)不具有悔罪表現的;
(三)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