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對稅收征管帶來的影響:數字經濟的業務邊界不夠清楚,這導致了其稅源結構的多元化,普遍存在涉及兩個或多個業務的情況。
數字經濟區別於傳統經濟模式的特征主要有業務邊界模糊以及流動性大,與傳統的經濟模式的單壹和固定性不同,數字經濟是壹種有機結合了多種經濟形態以及模式的新的經濟形態。
而現存的稅收征管領域對於經濟業務的界定準則不足以準確地區分數字經濟的業務界限和內容範圍,其次,相對於傳統的經濟模式,數字經濟有較大的流動性,普遍存在業務跨國家以及跨地區的情況,這為跨國公司進行跨境價值重組提供了便利條件。
許多跨國企業為了避稅,在世界範圍內轉移收入和利潤,這大大動搖了稅收的基本,為本國的稅收征管提出了巨大的難題。例如說,蘋果、谷歌這些大型跨國企業,通常會采用轉移知識產權的方式來轉移收入和利潤到避稅區,進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稅收征收管理
稅收征收管理是稅收機關對納稅人依法征納稅和進行稅務監督管理的總稱,1992年9月4日制定,1995年2月28日修改,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修訂公布。
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及1993年8月4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稅法中的征管條款確定了稅收征管制度。
第四十九號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於2001年4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