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這是我國網絡領域的基本法,明確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打擊網絡詐騙。本法自2065年6月1日起施行。據新華社記者朱繼釵、李亞紅、陳尚英、李勁鋒、吳孟達1,個人信息不宜出售。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2016中國網民權益保護狀況調查報告》顯示,84%的網民切身感受到了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2015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的壹年間,中國網民因垃圾信息、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915億元。《網絡安全法》作出特別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其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銷毀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並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中國傳媒大學網絡法律與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表示,網絡安全法作為網絡領域的基本法,以個人信息泄露為重點,既明確了網絡產品服務提供者和經營者的責任,又嚴厲打擊了個人信息的出售和販賣,對保護公眾的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看點二:打擊網絡詐騙個人信息泄露是網絡詐騙泛濫的重要原因。詐騙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進而實施精準詐騙,讓人防不勝防。今年以來,備受輿論關註的山東兩名大學生和清華大學教授被電信詐騙致死,都是因為信息泄露後的精準詐騙。除了防止個人信息泄露,《網絡安全法》還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出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或者通信群,不得利用互聯網發布實施詐騙、制作或者出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偉表示,這些規定不僅對詐騙個人和組織起到威懾作用,也明確了互聯網公司不可推卸的責任。看點三:法律規定,“網絡實名”“垃圾評論”充斥論壇,壹言不合就被惡意濫用。更有甚者,恐天下大亂而造謠...《網絡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互聯網實名登記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要求用戶辦理入網、域名註冊服務、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信等服務。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王四新說,其實很多網絡平臺已經開始實行“前端資源,後臺實名”的原則,讓大家在使用網絡的時候,能夠有隱私,增強責任感和自律性。這壹規定能否落實,關鍵在於網絡服務提供者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審核。看點四:保護關鍵設施的“物理隔離”防線可跨網絡入侵,電力分配指令可被惡意篡改,金融交易信息可被竊取...這些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如果沒有問題,可能會導致交通中斷、金融動蕩、電力癱瘓等問題。《網絡安全法》單列壹節,明確規定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指出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給予優先保護。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東表示,確保這些關鍵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僅是為了保護經濟安全,也是為了保護社會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國家安全。看點五:遇襲要采取反制措施。根據國家網信2014披露的數據,中國壹直是網絡攻擊的受害者。每個月有超過10000個網站被篡改,80%的政府網站被攻擊。這些網絡攻擊主要來自美國。根據《網絡安全法》,境外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入侵、幹擾、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也可以決定對該個人或者組織采取凍結資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左曉東說,“今天,世界各國都采取了各種措施來防止自己的網絡空間受到外國的入侵,采取包括軍事手段在內的壹切手段來保護本國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網絡安全法作出這壹規定,既符合國際慣例,也表明了我們維護國家網絡主權的堅強決心。看點6可以“網絡通訊控制”在現實社會中,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為了確保應急反應,維護國家和公共安全,相關部門經常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網絡空間也不例外。在網絡安全法中,有專門壹章是關於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體系,明確了網絡安全事件發生時,相關部門需要采取的措施。特別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應對重大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國務院經決定或者批準,可以在特定區域采取限制網絡通信等臨時措施。左曉東認為,“比如在恐怖主義事件中,恐怖分子越來越多地通過互聯網進行組織、策劃、鏈接和活動。此時,可能需要控制網絡通信。不過這個控制的影響比較大。所以網絡安全法規定實施臨時網絡管制必須由國務院決定或者批準,這是非常嚴格的。“三個重點:1:如何切斷信息交易的利益鏈?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網絡運營者不得公開、篡改或者銷毀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表示,草案三審中,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與詐騙有關的內容。焦點二:個人信息泄露如何補救?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收集的個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損毀或者丟失。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損毀、丟失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各種網絡詐騙,尤其是精準詐騙,根源在於個人信息的泄露。在山東大學生徐玉玉被騙猝死案中,不法分子通過攻擊山東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植入特洛伊病毒,竊取大量考生報名信息的方式實施犯罪。周漢華等專家表示,《網絡安全法》中首次明確了個人信息數據泄露的告知制度,以便在目前個人信息泄露無法完全杜絕的情況下,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增強其對相關詐騙的警惕性。這也將倒逼相關機構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降低個人信息泄露風險。焦點三:網絡詐騙如何溯源?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網絡經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侵犯依法受保護的個人信息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並處壹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網絡安全法》規定了哪些網絡行為應該受到懲罰,特別強調了網絡運營商維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主體責任”。除了罰款,關閉網站、吊銷執照更有威懾力。工信部:* *享受詐騙黑名單工信部7日發布《關於進壹步防範和打擊通信信息詐騙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通信行業防範和打擊通信信息詐騙* * *共享機制,將有關部門發現的違規企業和個人列入黑名單,對其營業執照、法人信息、違規情況等進行分類詳細記錄,實現全行業信息* *化。工信部表示,各基礎電信企業在申請成為業務代理、使用語音專線、“400”、“商務總機”等重點電信業務時,壹律拒絕接收黑名單用戶。相關報道騙子為發放“年終獎”招數頻頻“沖業績”。廣州日報訊(記者通訊員曾、岑)廣州警方昨日通報,近期,冒充執法部門的大型詐騙案件在廣州仍時有發生,其中冒充通信管理部門的新型詐騙手段最為突出。據廣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統計,最近壹個月共舉報冒充通信管理部門的案件435起,群眾被騙600多萬元。據警方分析,這種新技術在不久的將來可能會被犯罪分子“普及”,所有市民都必須對騙子的新技術保持高度警惕。警方提醒,臨近年底,騙子競相“出大招”、“出新招”,沖刺“業績”。為了避免給騙子的年終獎“出力”,市民們要記住以下提示:1。接電話時註意查看來電號碼,警惕“0086”、“86”、“019”、“020”等字段開頭的號碼,註意防止網絡改號。2.通信管理部門和中國互聯網舉報中心不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身份信息被盜或非法開卡等信息,不要輕信“轉接”的電話號碼。3.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沒有所謂的“國家安全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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