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請求專利局撤銷專利,完全可以解決被投訴的問題;
缺點是:無效請求時間長,壹般八個月左右,費用比較高。如果不是法院訴訟,會耗費大量的金錢和人力。
分析:
1,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多次出現類似問題,是阿裏巴巴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的結果;
2.如果有人拿著專利證書向阿裏巴巴投訴妳公司專利侵權,而專利證書的法律地位是有效的,阿裏巴巴有權要求妳公司提供不侵權的證據。如果妳公司無法提供,有權要求妳在阿裏巴巴取消涉嫌專利侵權的產品;
3.在投訴過程中,阿裏巴巴實際上並不判斷妳的產品是否專利侵權,也不判斷對方的專利是否侵權(阿裏巴巴沒有這個權利和能力,因為是否存在專利侵權只能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來判斷),但是阿裏巴巴有權要求妳提供不侵權的聲明,也就是阿裏巴巴所謂的反通知。如果妳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和說明,阿裏巴巴將默認妳侵權,並有權要求妳下架涉嫌侵權的展示商品。
4.鑒於這種情況,被投訴公司沒有必要擔心。有很多方法可以擺脫專利侵權的嫌疑。
5.目前我國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所以可以說只要是產品的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都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獲得專利授權證書。
6.持有有效的專利證書,對涉嫌侵權產品的制造商或經營者提起專利侵權投訴和訴訟是完全合理的。受理部門應當受理投訴請求,並根據雙方抗辯判斷侵權是否成立,做出最終處理。
7.國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好事,但個人利用專利證書打壓競爭對手,為成熟技術申請專利,並以此限制他人的正常使用。這種做法根本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