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所得稅壹般按照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有查帳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征收方式的稅率都是25%;
2、查賬征收主要是指財務制度健全,能準確計算收入、核算成本、費用和利潤,能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
3、企業所得稅,按照應納稅所得額,依照25%的稅率計算繳納;
4、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壹定的標準、程序和辦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5、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壹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鑒定工作每年進行壹次,時間為當年的1至3月底。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註銷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下列項目,按照規定的範圍、標準扣除:
(壹)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二)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扣除。計稅工資的具體標準,在財政部規定的範圍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三)納稅人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照計稅工資總額的2%、14%、2.5%計算扣除。
(四)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除本條第二款規定外,其他項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