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註銷方法如下:
1.申請註銷時,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並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資料,具體如下:
(1)營業執照原件;
(二)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3)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註銷證明;
(4)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經營者不能到場的,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向稅務機關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查公司後出具註銷意見;
3.申請註銷公司時,工商局會讓公司在公共媒體上發布清算公告;
4.在壹定期限內,其他單位無註銷意見的,由工商局辦理註銷手續。
異常操作的處罰如下:
1.被列入異常名錄的企業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
2.限制所有對外投標業務,金融機構不得受理該企業的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3.政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後,除市場準入限制外,政府有關部門還將視情況對企業在財政融資、政府供地、參與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進行壹定限制;
4.企業在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資質審查、從業資格等相關事項時,行政部門都會認真審核。
綜上,申請註銷營業執照,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按照規定要求成立清算組,進行財產清算,發布清算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市場主體變更經營範圍,屬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被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被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