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納稅。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處置固定資產收入、投資收益、政府補助等。根據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在壹定時期(壹般為壹年)內從各種財產和收入來源取得的收入總額,減去法定扣除項目後,再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確定應納稅額。營業外收入也是企業的收入來源之壹,應納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的申報流程如下:
1.納稅期間的確認:企業或個人應按稅務機關的規定確認應納稅所得額的申報期間。不同稅種的申報期限不同,企業或個人應及時了解並遵守;
2.申請材料準備:企業或個人要準備好相關申請材料,包括所得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發票等。
3.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企業或個人需要按照所得稅法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4.填寫所得稅申報表:企業或個人將計算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填入所得稅申報表,並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如企業或個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申報期限等。;
5.納稅申報表及資料的報送:完成後,企業或個人應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及相關資料。如需申請電子申報,應提前申請並取得相關權限;
6.所得稅繳納情況:企業或個人應在報告期內繳納所得稅,並保留相關憑證和文件,以備核查和備案。
綜上所述,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需要遵循稅收法律政策的規定,按照規定的方式申報納稅。企業和個人應及時密切關註稅收法律政策的變化,確保自己的納稅行為合法合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扣除依照本法稅收優惠規定免稅或者抵免的稅款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