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作為國家直接掌握的聚財和宏觀調控重要手段,已經滲透到經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凡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各行各業的各種經濟活動,都有依法納稅的任務。
計算納稅是會計核算的重要內容之壹,是會計人員必須完成的工作內容。
由此,稅收與會計的關系可見壹斑。
稅收是會計的環境因素之壹。
而會計則是稅收的實現條件;稅收政策的規定影響和制約著會計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的方法,而會計理中論和核算方法的變更和改進又會促進稅收的改革與完善。
我們都知道,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壹種特殊形式,具有區別於其它財政收入形式的特點。
稅收特征可概括為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
也正因為稅收具有強制性.而稅收又必須通過會計核算得以實現。
可見,稅收與會計之間的關系何等重要。
所以稅收與會計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
對會計專業的學生來說稅收同等重要。
稅法的剛性和與會計核算的聯系緊密。
作為壹個會計,稅收知識和會計知識同等重要,缺壹不可。
當發生壹筆經濟業務時,首先就先要運用稅收知識填開發票和壹些原始憑證,同時,在做記賬憑證時首先要把各個稅種的金額算出來,只有稅算出來了,記賬憑證中的會計分錄才能做出來,而且要把壹些填開的發票作為原始憑證附在憑證的後面,同時,年終時要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而這些工作都必須依賴稅收知識。
所以作為壹個會計,要把會計工作做好,稅收知識能否運用正確就顯得尤其重要。
由於稅法的剛性和與會計核算的密切關系,如果磨難中會計方法為稅法所承認,往往能較廣泛迅速地推廣運用。
英國有關資產計價及損耗的會計處理方法,如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礦產資源開發者對其礦產的損耗等,就與19世紀時礦業主與稅務機關之間發生的爭議有密切關系。
在美國,1909年試行的所得稅草案及其以後的修正案中對折舊的規定,也促進了系統性折舊方法的應用。
然而稅收對會計發展也存在著壹定的阻礙作用。
稅收核算更加註重稅基,堅持歷史成本原則,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並重視會計主體的分離。
使會計很大程度上難以擺脫歷史成本的束縛,使我國會計國際化(按公允價值計量)進程受到阻礙。
為使其原則規範化,會計核算往往設法減少選擇的可能,盡量統壹會計核算的口徑和方法。
但是,稅法卻無視會計理論要求,在稅務處理中增加會計方法選擇機會,這就在無形中使會計工作復雜化。
如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問題,及對納稅所得額的調整問題,就為會計工作增加了負擔。
會計理論往往能夠迅速、及時地對會計環境做出反應,而稅收的處理卻總是相對滯後。
而且,某些因稅法規定而被會計實務接受的方法,在會計利潤方面可是經不起推敲的。
因此,稅收對於會計的發展也是有壹定的負面影響的,並在壹定程度上制約著會計的發展。
稅收與會計是經濟管理領域中緊密相關的兩大分支。
二者本質上存在著緊密聯系,只要有稅收活動,就有計算應納稅款的會計核算,因此兩者在經濟的發展中從來不能分割獨立,稅收活動的開展和應納稅款的計算要以會計信息為依據,而征稅的結果又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及其對外披露的會計信息。
二者在相輔相成中穩步前進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