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利用母子公司盈虧平衡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集團在成立公司初期,可以根據投資項目的回收期和盈利能力提前規劃,成立法人公司經營回收期短、盈利能力強的項目;回收期長、前期虧損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統籌安排,利用盈虧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利用母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
例如,根據《關於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在西部地區設立的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在優惠項目占主營業務收入70%以上的前提下,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合理利用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進行稅收籌劃。
IT企業中有很多獨資或壹人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的經營實體,其財產歸投資者個人所有,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壹人公司又稱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或壹個法人股東出資,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實體。
根據有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參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按照五級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壹方面,壹人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以收入總額減去成本、稅金和損失後的余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壹般稅率為25%。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從業人數低於100人、資產總額低於3000萬元的,以及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從業人數低於80人、資產總額低於654380+000萬元的其他企業從事國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業的,可按小型微利企業對待。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