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島市交警支隊車管所(青島市城陽區空港工業園長白山路6號),聯系電話12123。
2.交警南大隊車管所(市南區南京路211號),聯系電話66572529、66572548。
3.交警北大隊車管所(市北區恩賢路36號),電話66572567。
4.交警李滄大隊車管所(李滄區合川路19號),聯系電話66572394。
5.交警嶗山大隊車管所(嶗山區北宅溝埡村),電話55580383。
6.交警城陽大隊車管所(城陽區趙紅路流亭工業園內),電話66738787。
7.交警開發區大隊車管所(開發區淮河西路397號),電話66581312。
8.交警高新區大隊車管所(青島高新區新業路創新中心),聯系電話66572235。
9.即墨市交警大隊車管所(即墨市鶴山路835號),電話66583331。
10,膠州市交警大隊車管所(膠州市香港東路),電話66585171。
11,黃島交警大隊車管所(黃島區珠山路178號),電話86183660。
12,平度交警大隊車管所(平度市平谷路9號),電話66587262。
13,萊西交警大隊車管所(萊西市804國道與南京路交界處),電話87423899。
擴展數據:
車管所崗位職能介紹
壹、駕駛證接受崗位職責
1.受理駕駛證業務申請,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體檢結果和駕駛證準駕車型資格。
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未滿兩年、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以及申請人累計記分情況。
3.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發給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二、駕駛員考試崗位職責
1.安排科目壹、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計劃。
2、嚴格審核參加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考試項目、內容、標準和規定的時限進行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規範考場秩序。科目壹、科目二考場封閉,禁止與考試無關人員進入考場。
4.考試結束後在考試成績表上記錄考試成績,實行雙簽名制度。
5、保留考試相關資料,收回被終止考試申請人的考試預約證和《準考證》。
6.將申請人的考試成績輸入電腦系統。
三、檔案管理崗位職責
1.檔案管理崗復核受理崗存儲的材料和科目壹考試材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信息,制作機動車駕駛技能考試合格證明。
2、審核二、三級考試科目及其他相關信息,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信息,符合規定的,確定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
3.提交年度體檢證明。
4.制作機動車駕駛證。
參考來源:
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公安交警車管所信息
百度百科-車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