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國稅登記證: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戶主自分證復印件;
3、經營場地證明;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辦理費用:50元(各別地區不收費); 辦理地點:當地國稅局。
辦理地稅登記證: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戶主自分證復印件;
3、經營場地證明;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辦理費用:50元(各別地區不收費) ;辦理地點:當地地稅局。
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
1、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後帶著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註冊資本評估報告,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2、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並繳納登記證工本費(有的地區規定免繳)。如果是服務業、建築業、飲食業等繳納營業稅的業戶,要到地稅局辦理:如果是繳納增值稅的業戶,要到國稅局辦理;
3、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記。逾期辦理的會被罰款,稅法上規定是塊錢以下罰款;
4、辦理稅務登記受理後,主動聯系稅務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