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輕微違法行為的公司,移出商事登記簿,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1.逾期未申報年報的企業。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註冊的公司應當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局年報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截止到6月底尚未申報年報的企業,工商管理部門會將這些企業在信用監管公示平臺進行公告,擬對這些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公告出來之後10日之內未及時補報年報的,直接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充說明:按照《商事登記條例》和有關文件的規定:企業自2015年度起,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5000元罰款;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10000元罰款。
2.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工商局判定註冊的公司為失聯企業,壹般采取兩種方式,第壹種方式是通過郵政向公司登記的註冊地址郵寄商事主體聯系函,壹個月內寄送兩次,相隔至少15天,若無人簽收或者郵寄的住所查無此公司,視為失聯處理;第二種方式是隨機抽查企業,有走訪企業或者辦理案件接收舉報、其他行政部門告知企業失聯的情況,將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補充說明:失聯企業可以通過變更公司地址或者證明失聯的地址確實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的方式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深圳加強企業住所管理,在辦理公司註冊的時候盡量選擇規範的地址,建議選擇寫字樓地址,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以免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將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企業進入工商“黑名單”。公司註冊下來沒有管過,很可能進入工商“黑名單”,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將將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通俗的說法這類企業已經上了工商部門監管的黑名單,列為重點監督管理對象,公司的法人和主要負責人想繼續申請註冊公司的將不予以批準,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目前工商、稅務等其他行政部門信息***享,聯合懲戒失信企業和相關負責人,公司無法繼續經營,個人信用也受到影響。
2.解除經營異常的成本更高。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極有可能往年的年報都沒有申報,地址也無法聯系,稅務也是非正常的,想要解除異常繳納工商的行政罰款不下10000元,稅務方面逾期未申報的年份全部要補申報,還要繳納罰款,還要提供公司名義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與房屋租賃憑證方可解除異常,建議直接註銷可以免除工商罰款,稅務的罰款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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