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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匯算清繳是什麽?

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後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所得稅等稅種,通常按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在年度終了後,按全年的應稅收入額,依據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征稅。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在實際工作中,壹般采取分月、分季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分月、分季預繳,壹般按納稅人本季度 (月) 的課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與全年決算的課稅依據往往很難完全壹致,所以在年度終了後,必須依據納稅人的財務決算進行匯總計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擴展資料:

匯算清繳對象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凡財務會計制度健全、帳目清楚,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齊全,核算規範,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經稅務機關認定適用查帳征收的企業,均應當在年終進行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其適用對象具體包括:⑴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內資企業或者組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及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組織。⑵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包括依法登記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獨資、合夥性質的私營企業,合夥制律師事務所,及經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批準成立的負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其他個人獨資、個人合夥性質的機構或組織。納稅人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虧損、或處於減免稅期,均應按照相關稅法的規定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匯算清繳關鍵

收入的確認。新稅法在收入確認上引入了公允價值概念。

費用的扣除。新稅法在費用扣除上引入了合理性與相關性的原則。

納稅調整。會計制度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會計報表所列的利潤總額是按照的會計制度計算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不等於利潤總額,而是要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在收入的計算中,有十幾個項目計算影響到應納稅所得額。

在扣除項目的計算中,有二十多個項目在會計與稅法規定上存在差異。

企業納稅年度

正常情況: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況: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終止,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

匯算清繳時間

壹個納稅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匯算清繳對象

匯算清繳的對象有兩個:壹、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的企業。企業無論盈利或虧損,是否在減免期內,均應按規定進行匯算清繳。

註意,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進行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工作

匯算。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的基礎上,自行計算確定全年應繳、應補及應退稅款。

申報。填寫並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繳納。

參考資料:

匯算清繳-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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