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登錄電子稅務局系統,準備抄報稅;
2. 在納稅申報界面,選擇“上報匯總”,匯總上月發票信息;
3. 完成稅金申請,系統將自動賦予開具金額總額度;
4. 核對票表,若通過則申請工作完成,若不通過則查找並解決問題;
5. 核對無誤,再次登錄開票系統,進行納稅申報;
6. 納稅申報完成後,系統提示信息顯示完成;
7. 查看納稅申報解決頁面,確認截止開稅票時間是否跳轉到下月,判斷清卡是否成功。如不成功,攜帶稅控設備到服務廳進行操作。
全電發票的使用與管理:
1、全電發票的定義:全電發票是指通過電子方式開具、傳輸和存儲的發票,具有法律效力、票面完整性、內容可靠性和唯壹性;
2、開具流程:納稅人需在稅務局指定的系統或平臺進行註冊,使用電子簽章或數字證書進行發票開具;
3、傳輸方式:全電發票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工具或專用的發票交換平臺發送給購買方;
4、存儲要求:全電發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保存,可以采用電子存儲或打印後紙質存儲;
5、驗真核驗:接收方應通過官方提供的發票驗真核驗平臺,對全電發票的真偽進行核驗。
綜上所述,全電發票抄報稅清卡流程包括登錄電子稅務局系統準備抄報稅,上報匯總發票信息,完成稅金申請並獲得開具金額總額度,核對票表並解決問題,登錄開票系統進行納稅申報,確認納稅申報完成並檢查截止開稅票時間,以確保清卡成功,如有問題則需到服務廳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壹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