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做到讓教師的負擔真減實降,那麽必須減少教育體制外的檢查次數,只保留必要的對學生和老師教學工作以及學校的檢查。與此同時,在細節上也要減少中小學教師開會的次數,填表的次數,抽調的次數以及評比的次數。讓老師們對於學校要求的壹些校外活動參與或是網絡平臺的關註情況,擁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
眾所周知,中小學教師因為教育體系內外給予的壓力以及自身的內在負擔紛紛表示壓力過重。而有關部門更是及時的反映了這個情況,目前已有20多個省份,為中小學教師頒布減負清單。當然教師這壹類型也不僅僅局限於中小學,只要是在校內因為種種原因負擔過重的教師,都可以按照減負清單裏的條款減負。然而雖然減負清單的發展如火如荼,但是不少教師卻反映減負清單並沒有達到理想上的效果。那麽究竟應該如何做才能夠讓教師們的負擔真正的下降和真正的減少呢?我認為可以從教育體系內外這個大角度上,以及相關的細節上具體落實。
首先是教育體系內外的檢查次數,在頒布減負清單後的壹段時間內,不少教師表示教育體系外部的檢查次數確實減少了,而隨之減少的也有教師們的準備資料的時間。這確實是壹件不錯的事情,也表明減負清單發揮了壹定的作用。而教育體系內的壹些必要的檢查是無法避免的,像是對學生的住宿安全問題的檢查或者是對學生的食堂就餐問題的檢查,這樣的檢查絕對不能落下。
為了進壹步的降低教師的負擔,還必須從細節上入手。相應的減少開會、抽調、填表和評比的次數,可以省去很多精力和時間。而給予老師更多的自主選擇權,讓他們選擇性的參與校外的活動,或者關註相應的網絡平臺,也是壹個不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