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辦公廳:主要負責上級黨委、人大、政府和CPPCC交辦的日常工作,以及工人、女青年、各級各部門、各方面的綜合協調,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工作。
社會治安和城市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監督檢查相關工作的實施。負責轄區內重點工程和城市管理的協調工作;宣傳和執行城市建設管理法規,協調和管理轄區內住宅房屋的改建和擴建;做好各項開發的征地拆遷工作;改善和優化轄區投資硬環境,為轄區發展服務;負責轄區內土地開發、市政、水電建設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的審批、建設項目和環境保護;配合上級業務部門處理轄區內單位和居民的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築;負責轄區內集體土地的管理;負責認定和糾正違法用地行為;協助上級部門做好土地利用規劃;負責居民生產生活安置用地的審批;負責征地拆遷的調查和核算。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網絡,加強社區健康教育;在轄區內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協調轄區內迎檢工作的開展;協調國土資源管理、規劃和建設。
計劃生育管理辦公室:負責街道人口計劃、流動人口管理、計劃生育統計和監督,指導社區計劃生育工作。
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制定經濟發展規劃和實施對壹、二、三產業的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管理公共資產、承擔街道經濟發展、安全生產和科普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有關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務管理處:主要負責各類自然災害應對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民政、民族宗教、勞動和社會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優撫工作;協調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勞動爭議調解、社會保險服務等。
財政所:主要負責街道財政的綜合管理;編制街道財政年度預算,做好年度預決算工作;負責街道會計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管理好前期內外部資金和國有、集體資產;負責各社區村的財務審核、監督和業務指導;加強與街道地稅、國稅辦公室的聯系,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
社會事務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勞動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民政優撫、災害救助、勞動力資源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勞動爭議調解、社會保險服務等。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中心:主要負責提供計劃生育方面的技術指導。
科技文化衛生服務中心:主要承擔文化宣傳和文化事業建設、圖文閱讀、廣播影視管理服務、宣傳教育、文藝演出、科技推廣和科普培訓,組織群眾文化、體育和青少年課外活動,協助管理文化市場、音像市場、文物市場培訓和儲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