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他們通過提交提案和議案的方式,參與國家事務並為國家的發展做出貢獻。那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提案和議案有什麽區別呢
提案和議案的區別人大代表提交的是議案,而政協委員提交的則是提案。提案和議案的主要區別在於,提案是壹種書面意見和建議,而議案則是壹種書面提案,需要經過聯署才能形成有效的提案。
議案的提交和審議人大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前或開會時提交議案。議案需要經過聯署,以個人名義提交的只能作為建議。議案會由各專委會進行審議,專委會按需每2-6個月舉行壹次會議。議案是按照提出的時間順序列入相關的專委會議程的。當議程進行到該議案時,議案人會收到通知並參加討論,直至討論結束並形成決議草案。
議案的監督和信息獲取人大代表有權監督自己的或他人的議案被專委會及時討論。人大代表有權獲得與被列入全體會議或專委會會議議程的議案相關的壹切信息,包括那些屬於國家秘密的信息。壹切縣級部門都有義務提供這些信息。對於屬於國家秘密的信息,人大代表有義務保守秘密,相關討論不對公眾開放。
參與方式和討論順序人大代表有權在壹年中的任何時候提出議案或質詢案,包括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來調查相關問題。議案是按照提出的時間順序列入相關的專委會議程的。如果需要改變議案的討論順序,那麽需要得到專委會全體成員的多數同意。議案人會收到通知並參加討論,直至討論結束並形成決議草案。這種參與方式被稱為“臨時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