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庫中的數據由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各銀行、金融機構的具體信息更新時間根據向央行系統報送的頻率而定。沒有強制規定,壹般間隔不會超過兩個月。
個人信用調查是指依法設立的個人信用調查機構根據用戶的要求,收集和處理個人信用信息,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查詢和評估服務的活動。個人信用報告是征信機構對依法采集的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後,向合法的信息查詢者提供的個人信用歷史記錄。
目前,信用報告主要用於銀行的各種消費信貸業務。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信用報告將更加廣泛地應用於商業信用銷售、信用交易、招聘求職等各個領域。此外,個人信用報告還為查詢者提供了壹種審視和規範自身信用歷史行為的途徑,形成了個人信用信息的核查機制。
信用信息包括:
1.用以識別個人並反映其家庭和職業的個人基本信息;
2.個人與金融機構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用關系形成的個人信用信息;
3.與商業機構、公用事業服務機構發生個人信用購買關系形成的個人信用購買和支付信息;
4.行政機關、行政事務執行機構、司法機關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形成的與個人信用有關的公共記錄信息;
5.其他與個人信用相關的信息。
目前,個人征信業務進壹步拓展到外資銀行和非銀行領域,與典當、擔保、租賃等機構合作,進入了全新的發展階段。
企業征信系統采集企業各類經營信用信息,包括企業註冊信息、年檢等級、產品合規信息、納稅等級信息、國有資產績效評價信息、進出口報關記錄、信貸融資記錄、行業統計分析信息等。
2065 438+2007年4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局局長萬存智表示,綜合判斷,目前準備開通個人征信的8家機構沒有壹家是合格的,達不到監管標準就不能發放牌照。[4]
2065438+2008年2月22日,官網,央行公告,百姓征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征信業務申請已獲央行批準,包括個人征信機構設立許可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許可證於2021 1 31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