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丘市出岸派出所
3、任丘市_州派出所
4、任丘市石門橋派出所
5、任丘市議論堡派出所
6、任丘市北辛莊派出所
7、任丘市北漢派出所
8、任丘市公安局麻家塢派出所
9、任丘市西環路派出所
10、任丘市七間房派出所
11、任丘市呂公堡派出所
12、任丘市青塔派出所
13、任丘市新華路派出所
派出所工作職責是怎樣?
1、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穩定的情報信息;
2、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轄區居住人員);
3、依法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娛樂服務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
4、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
5、依法監督、指導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單位保衛組織和群眾開展安全防範;在轄區內開展以治保會為主體的多層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預防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6、通過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破由派出所受理的壹般刑事案件;
7、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8、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
9、加強對非法宗教、邪教活動的掌握控制工作;
10、對轄區群眾進行法制宣傳,對轄區內違法青少年進行幫教,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假釋、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罪犯進行監督、考察和改選工作,對被勞改、勞教、少管人員進行社會協同教育和放回後的幫助教育工作,做好群眾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
11、接受群眾的報警、求助,為民排憂解難,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積極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
法律依據:
《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
第壹條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公***秩序,保護公***財產,保障公民權利,市、縣公安局可以在轄區內設立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機關。
第二條 公安派出所的職權如下:
(壹)保障有關公***秩序和社會治安的法律的實施;
(二)鎮壓反革命分子的現行破壞活動;
(三)預防和制止盜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四)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五)管理戶口;
(六)管理劇場、電影院、旅店、刻字、無線電器材等行業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險物品;
(七)保護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現場,協助有關部門破案;
(八)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工作;
(九)在居民中進行有關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宣傳工作;
(十)積極參加和協助進行有關居民福利的工作。
第三條 公安派出所應當根據地區大小、人口多少、社會情況和工作需要設立。
第四條 公安派出所設所長壹人,副所長壹人至二人,人民警察若幹人。公安派出所在市、縣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