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好相關申請材料後,到發證機關提交申請材料。無論是否受理,發證機關都會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出通知。發證機關受理後,接受工作人員對營業場所和設施的現場檢查。壹切正常後,發證機關將在壹個月內做出是否發放許可證的決定。
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營業、倉儲場所、設施、建築符合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築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營業場所符合工商部門有關營業場所規定的要求。
(2)作業條件和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作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和《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崗位資格。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者儲存場所的,應當與經營場所或者儲存場所的所有權人共同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