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稅收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壹種特殊規定。國家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區、行業、企業和業務的發展,或者對某些具有實際困難的納稅人給予照顧,在稅法中作出某些特殊規定。從嚴格意義上講,稅收優惠是稅法的組成部分,屬於法的範疇,不屬於政策的範疇。
1.營業稅征稅範圍
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征稅範圍在原營業稅征稅範圍的基礎之上,經過轉移、取消和合並之後,最後形成以下八個稅目:
(1)交通運輸業。
(2)建築業。
(3)郵電通訊業。
(4)文化體育業。
(5)金融保險業。
(6)服務業。
(7)轉讓無形資產業。
(8)銷售不動產業和娛樂業。
以上征稅範圍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稅範圍的業務稱為應稅勞務;加工和修理修配業務不屬於營業稅征稅範圍,故稱為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稅目征稅範圍的業務稱為應稅行為。
壹些營業稅的減稅、免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對於不同的行業,國家還規定了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征收營業稅等。
2.不屬於征稅範圍的業務
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的應稅勞務,不包括在征稅範圍內。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收費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也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範圍:
(1)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所屬財政、文化部門的正式文件允許收費,而且收費標準符合文件規定的,不征收營業稅。
(2)所收的費用由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自己直接收取的,不征收營業稅。
(3)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方利潤的分配、***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4)以無形資產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二.營業稅稅率優惠的稅收籌劃
從廣義上來說,稅收優惠除了減稅、免稅和出口退稅以外,還包括優惠稅率、起征點、免征額、緩繳稅款、稅額扣除、稅項扣除、加速折舊、盈虧互抵、稅收饒讓等內容。這是對稅收統壹性和相對固定性所作的壹種靈活補充,以便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政策,更充分地發揮稅收調節社會經濟的作用。
納稅人若能妥善運用稅收優惠政策,仔細比較使企業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成本與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收益,當收益大於成本時,便可利用該項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我國現行的營業稅,除娛樂業外,其他稅目均按3%或5%的稅率征稅。兩個檔次的稅率、稅負都較低,而且差距不大,體現了營業稅“個性稅收”的特征,在有利於稅收籌劃的同時,還有利於各行業在公平稅負條件下平等競爭。為了照顧建築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和文化體育業,營業稅對以上四個行業只征3%的低檔稅率。
三.利用營業稅免稅進行稅收籌劃
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取得的收入征收的壹種流轉稅。
1.營業稅稅收籌劃的策略
利用營業稅稅收籌劃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充分了解免稅優惠政策的基本內容。
(2)掌握取得免稅優惠所必須的條件。
(3)爭取稅務局的認可。
2.營業稅的起征點制度
根據規定,為照顧收入少的納稅人,營業稅實行有幅度的起征點制度。其具體規定是:
(1)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200~800元。
(2)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50元。
在規定的幅度內,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的稅務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適用的起征點,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利用營業稅免稅政策的稅收籌劃
根據規定,下列項目可免征營業稅:
(1)建築業的免稅政策
單位和個人承包國防工程和承包軍隊系統的建築安裝工程所取得的收入,免繳營業稅。所謂“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是指由解放軍總後勤部統壹下達計劃的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
(2)金融業的免稅政策
①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先繳後退)。
②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先繳後退)。
(3)保險業免稅政策
①農牧保險免稅、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
②對保險公司開展的壹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4)文化體育業的免稅政策
①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免繳營業稅。
②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銷售門票收入,免繳營業稅,具體是指寺廟、宮觀、清真寺和教學舉辦文化、宗都活動銷售門票的收入。
⑧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免繳營業稅。
④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相關的技術培訓,免繳營業稅。
(5)服務業的免稅規定
①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免繳營業稅。
②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繳營業稅。
⑧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繳營業
稅。
④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
業,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範圍內(廣告業除外)的
業務,免繳營業稅。
⑤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繳營業稅。
(6)轉讓無形資產的免稅政策
①個人轉讓著作權,免繳營業稅。
②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繳營業稅。
③為了鼓勵技術引進和推廣,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繳營業稅。
④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可免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