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收征收管理中的風險主要表現
(1)稅收管理上的風險:主要表現為稅務登記信息是否準確、納稅人的性質認定是否準確、納稅鑒定稅種鑒定是否準確、欠稅公告是否及時、稅率執行是否準確、註銷戶、非正常戶的認定是否準確及時等等。
(2)稅收檢查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壹是稅收具體行政行為程序是否違法。如是否按規定出示稅務檢查證,是否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收集的證據是否合法合理、手段是否合法、是否違反法定程序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等等。二是引用法律法規是否準確。如《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處罰決定書》作出的決定是否引用法律法規等高級次條文,是否會涉及到引用內部文件、工作規程等低級次條文,且引用的條款不明晰,定性不準確等。
(3)執行政策風險。主要表現為:壹是在稅務機關內部,規範性文件的制定是否規範。如為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有些地方往往會結合所謂的實際制定更加詳細、更加具體的操作辦法和規定,這些辦法和規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二是在外部地方政府,政出多門,幹擾稅收執法,是否也會出臺相關不合規的文件等。
(4)地稅部門人員素質風險。主要表現在:地稅幹部在實際的工作中,由於受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影響,是否會做出有損納稅人正當利益和地稅形象的行為發生,從而帶來人員管理上的風險。
(5)外部環境帶來的風險。主要表現在:稅收政策時常發生變化,執法人員難以迅速掌握,稅收管理難以及時跟進到位。政府部門過分強調稅務機關的組織收入職能,導致當前稅務機關完成收入任務壓力偏大。在大環境趨同的前提下,稅源又存在著從稅收監管嚴的地區向稅收監管松或相對自由的地區流動的趨勢,這就對稅務機關如何在夾縫中求生存的能力提出了考驗。此外,其他部門管理和監控的失位、缺位也給稅務機關執法帶來很大的風險。如辦理工商登記時虛假驗資,給稅務機關在辦理稅務登記、政策性審批等諸多環節中,造成錯誤性導向,誘發執法風險。
二、防範和規避稅收執法風險的對策
(1)創新行政機制,促進依法行政。壹是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在稅收執法中引入和建立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咨詢、合法性論證等制度,通過聽證會、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對與社會公***利益、納稅人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進行科學決策。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務實的運行機制。優化業務流程,結合3.0大集中系統各功能模塊,合理界定稅務管理各工作環節的職能。規範權力行使,依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步驟、方式和時限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三是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獎懲機制。整合完善現行目標管理考核、征管質量考核、稅收質量考核、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和年度公務員考核等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基於統壹平臺的綜合考核體系,由系統考核,制度管人,全面引入制度考核,真正讓權力束縛在制度的牢籠中。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合理確定考核系數,嚴格落實獎懲制度,真正實現以考核促進稅收執法,以考核體現執法實效。
(2)堅持依法治稅,搞好納稅服務,加強部門協作與溝通,優化稅收執法環境。稅務機關要始終堅持基於國家權力而依法治稅,牢固樹立公正、公開和文明執法的服務理念,並在此基礎上倡導服務稅收與合作遵從。
(3)加強法制觀念,強化執法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引發稅收執法風險的原因是復雜多樣的,但關鍵還在於人。首先稅收執法人員對新形勢下的稅收執法環境要有清醒的認識,要知法、懂法,要正確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謹慎執法,不斷提高對事務的判斷能力,提升處事經驗,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其次稅務機關要有針對性地強化稅務人員的法制業務培訓,加強對稅收執法管理人員稅收政策的培訓、執法操作流程的培訓以及執法管理中對數據深度運用的培訓,善於從各種征管數據的異常變化中發現疑點,提高運用數據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此外還要強化法律、財務、計算機運用等各方面的培訓,形成完整的培訓體系,以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從根本上降低執法風險。同時加強稅收廉政文化建設,培育廉政文化理念,做又紅又專的地稅人。
(4)實行綜合治稅,健全協稅網絡。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稅收征管中的積極作用,建立起政府統壹領導下的專業治稅、部門協稅、群眾護稅的社會綜合治稅體系,形成政府支持、部門配合、輿論宣傳、群眾護稅的治稅格局。通過定期召開聯系會議或協稅護稅反饋意見會的形式,加強工商、銀行、司法等部門間的溝通合作,互相通報情況,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執法風險。
(5)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法治意識。稅收宣傳教育是增強全社會稅收法律意識,推動稅收事業進步,有效減少稅收執法矛盾和沖突的基礎性工作,同時加強對稅收法律的宣傳有利於形成全社會普法意識,提高社會監督能力,從而有利於減少稅收執法風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