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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新形勢下如何構建“親”“清”的政商關系?

加快市場化改革步伐

當前,壹些地方政府主導資源配置的權力過大,還未把權力交給市場,使市場真正發揮決定作用,在有關審批、管理、資格認證等方面還壹定程度存在權力尋租現象,這不僅有損健康的政商關系,也可能導致壹些企業喪失機遇,貽誤地方發展。為此,要將政府的行政之手從微觀經濟領域撤出來,不要過多幹涉企業經營,要減少不必要的審批權,縮減繁瑣的行政流程,由事前監管轉為事後監管,由管理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

暢通官商正常交往的途徑

通過多種途徑,使正當的官商交往步入正常軌道,既讓官員能夠及時了解企業所需,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又能避免企業千方百計抱官員“大腿”滿足自我發展之需。真正讓官和商回歸本位和常態,做到“在商言商、在政言政”。

發揮法治的作用

在市場運作過程中,若法治始終在場,則權力不敢任性,企業不敢亂來,市場交易也將獲得有序運轉。阻斷權力與金錢勾結的臍帶,不能坐等市場規律發生作用,要更主動發揮法治的力量。用制度消除“沒有原則的政治”與“沒有道德的商業”。

構建政府與企業良性互動的政商機制和環境

官員要坦蕩真誠地與企業家交往,積極主動傾聽他們的心聲和期盼,主動吸引企業家與政府溝通交流,形成講真話、說實情、建諍言”的互動局面。各級工商聯、商會組織也要積極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使政商關系在“清”的前提下“親”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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