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以及對數據進行收集、存儲和關聯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壹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第三條 本省確立大數據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開放包容、創新應用、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工作的領導,建立大數據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將大數據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促進大數據發展的工作力量,並將大數據發展資金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動大數據發展以及相關活動,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第五條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從事與大數據發展相關的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在促進大數據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基礎設施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建立高效協同、智能融合的數字基礎設施體系。
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應當與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相銜接。第八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推進新型數據中心、智能計算中心、邊緣數據中心等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算力供應多元化水平,提升智能應用支撐能力。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支持通信運營企業加強高速寬帶網絡建設,提升網絡覆蓋率和接入能力。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推進物聯網建設,支持基礎設施、城市治理、物流倉儲、生產制造、生活服務等領域建設和應用感知系統,推動感知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享。第十壹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工業互聯網建設,完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系,推動新型工業網絡部署。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建設全省壹體化大數據平臺,統籌全省電子政務雲平臺建設,加強對全省電子政務雲平臺的整合和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建設本級電子政務網絡,優化整合現有政務網絡。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動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領域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建立智能化基礎設施體系。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要求,加強農村地區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鄉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覆蓋質量。第三章 數據資源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數據管理、使用、收益等規定,依法統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數據資源。
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事務職能的組織、人民團體以及其他具有公***服務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等(以下統稱公***數據提供單位),在依法履行公***管理和服務職責過程中收集和產生的各類數據(以下統稱公***數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組織進行匯聚、治理、***享、開放和應用。
利用財政資金購買公***數據之外的數據(以下統稱非公***數據)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審核。第十六條 數據資源實行目錄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數據目錄編制規範,組織編制和發布本省公***數據總目錄。
公***數據提供單位應當按照公***數據目錄編制規範,編制和更新本單位公***數據目錄,並報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審核後,納入本省公***數據總目錄。
鼓勵非公***數據提供單位參照公***數據目錄編制規範,編制和更新非公***數據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