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10號),省民政廳、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人事廳、 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建設廳、衛生廳、省國稅局、地稅局、省廳。 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徑,對維護退役士兵合法權益,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落實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是新形勢下加快改革、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證。各級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把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擇業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5年4月28日
關於落實優惠政策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意見
(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公安部門、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建設廳、衛生廳、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新聞出版局、中國人民銀行Xi安分行)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現就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壹)符合城鎮安置條件,並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可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符合安置條件,在部隊辦理了復員手續的退役士官,安置地民政部門可辦理《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由省級民政部門按照民政部制定的統壹樣式印制,安置地民政部門負責發放。
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二)省內各類就業培訓和職業教育機構要根據勞動力市場變化和產業結構調整情況,為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提供就業培訓。培訓結束後,憑國家承認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陜西省職業技術培訓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和培訓發票,按照每人300元的標準,將培訓費補貼給當地轉業安置部門,由當地財政收取,列入財政預算。
各級民政、財政、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退役士兵培訓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培訓經費;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考核和發證。
(三)各類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應當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提供免費職業介紹和指導服務。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為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提供檔案管理和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三年內免收相關服務費,再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優惠。
(四)用人單位在面向社會招聘員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
各級黨政機關在招錄公務員或各類事業單位錄(聘)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符合報考條件的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視同工齡。其中,退役兩年內就業的,應當將《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交回民政部門,並退回發給其的壹次性經濟補助,不再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五)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軍齡視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安置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明,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接續手續,及時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個人賬戶。服務期間,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金額並入新建立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六)符合城鎮安置條件的殘疾軍人退役後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和標準按時足額發放殘疾撫恤金。
三。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七)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教育學校可獲得10分的加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可獲得20分的加分。
報考普通高校的城鎮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增加總分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可增加總分20分。
具有本科學歷的城鎮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研究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復試或錄取。
四。自謀職業(八)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核準開業之日起三年內免交下列費用。):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含工商登記、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2 .衛生部門收取的民營醫療機構管理費。
3.勞動合同簽證費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取。
4 .新聞出版部門收取的書刊市場管理費。
5 .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財政、物價部門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管理收費項目。
6.與註冊和管理相關的其他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稅收(九)如果新設立的服務企業(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人數達到當年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三年內免征營業稅及其所附城市維護建設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超過1年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可在三年內按計算的減免比例減免企業所得稅。縮減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十)對當年新設立的吸納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就業的商業零售企業,新吸納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由縣級以上民政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人數低於職工總數30%(含30%),但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過1(含1年)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後,可在3年內按計算的減免比例減免企業所得稅。縮減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十壹)新設立的從事商品零售、批發業務的商品零售企業,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招壹個自謀職業人員。當年扣除不足的,可以結算到下壹年度繼續扣除,但結轉期不能超過2年。
(十二)自國務院[2004]10號文件發布之日起,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城鎮退役士兵(建築、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除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三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十三)本意見所稱新設立企業是指國務院國發[2004]10號文件發布後新設立的企業。原企業的合並、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吸收新成員、變更領導或隸屬關系、變更企業名稱等,不能視為新企業。
本意見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本意見所稱商品零售企業,是指具有商品經營場所和櫃臺,不生產自己的商品,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店、超市和零售店。
(十四)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業、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從事農業機械化、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業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家畜、水產動物養殖和疾病預防業務,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以上優惠政策自2004年6月165438+10月1日起執行,之前繳納的稅款予以退還。
不及物動詞貸款(15)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興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商業銀行應優先給予信貸支持。
(十六)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可按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具體按照中國人民銀行Xi分行、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Xi〔2003〕98號)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戶籍(十七)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在縣級以下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允許其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JP2】及相應證件辦理落戶手續,其家屬、子女為農業戶口的,允許其辦理“農轉非”手續並隨其落戶。在地級以上城市落戶的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按照當地有關規定辦理。
各地在辦理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及其配偶、子女落戶手續時,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