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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臨港新保險公司

市政府新聞辦今天(2月28日)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上海在港區“建立特殊機制、實施特殊政策”的情況。

(1)市發改委副主任肖林介紹上海在臨港地區“建立特殊機制、實施特殊政策”的背景及相關情況。

港口區的發展在城市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從長遠來看,是上海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戰略空間。目前是上海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引擎。為了加快臨港地區的發展,從去年開始,市委、市政府組織力量進行了專題研究,形成了壹系列研究成果。在此基礎上,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正式出臺《關於在臨港地區建立特殊機制、實施特殊政策的意見》(簡稱“雙特”政策)。“雙特”政策的出臺,將為臨港加快集聚高端制造業、集聚創新創業人才、加強產城融合提供重要支撐和保障。

第壹,關於港區的功能定位。

加快臨港地區發展,需要高起點規劃臨港地區的戰略定位。臨港“雙特”政策意見提出,臨港地區突出高端制造、R&D創新、綜合服務、生態宜居功能,成為R&D創新能力強、高端制造業集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引領區,優質高效服務的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區,設施完善、生活便利、功能多樣的現代產城融合發展示範區。到2020年,港區要基本建成高端制造業要素高度集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高效聯動的“智慧城市”,產業宜居、產城融合的現代化濱海新城,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基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國家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

第二,關於港口地區的工業發展。

推動港區真正成為上海面向未來的重要發展引擎,需要高起點規劃和集聚現代產業體系。港口“雙特”政策提出,要加快發展三大主導產業集群和兩大支撐產業:壹是做強做大高端裝備制造產業集群。重點發展能源裝備、海洋裝備、航空裝備、海洋工程裝備、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大型物流裝備和工程機械、軌道交通成套設備等。二是加快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發展新能源產業、環境保護、數控機床、新壹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裝備等。第三,大力發展先進的海洋經濟產業集群。重點發展海洋產業技術研發、海洋技術孵化、產業化和技術交易、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會展等。同時,要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城市功能性服務業。

第三,關於在港口地區建立的特殊機制。

建立專門機制是突破臨港地區加快發展瓶頸的制度安排。口岸準入“雙特”政策提出,按照集聚高端制造業、集聚創新創業人才、加強產城融合的戰略定位,加強政策整合、創新突破,建立八大專項機制。主要是:

統壹管理和地方結算機制。進壹步完善港區管理體制,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統壹協調的管理服務機制。目前,港區管理體制調整已經完成,成立了港區管委會和南匯新城(鎮)。

收入保留和城市支持機制。按照“市區聯動、加大投入、重點使用”的原則,進壹步加大支持力度,實行市區同步支持的“錢港就近使用”。

規劃滾動修訂,強化產城聯動機制。結合浦東新區土地利用規劃滾動修編試點,優化臨港地區土地利用規劃,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深化和完善港口總體規劃,形成更加科學合理的產城融合規劃布局。

優勢互補,發展機制多元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大力吸引資金雄厚、經驗豐富的開發商參與臨港地區的土地前期開發。進壹步增強臨港現有開發主體的投融資能力,加快開發,提高建設水平。

宜居優先,配套機制先進。以人為本,提前規劃建設壹批重大基礎設施,優先配置壹批優質社會資源,加強商業和城市設施協調發展,加快吸引和聚集人氣。

支持創新創業和聚集創業人才的機制。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強化全流程服務,優化創業生活環境,加快吸引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集聚香港。

第四,關於港區實行的特殊政策。

特殊政策的實施是加快臨港地區發展的更具支持性的政策保障。* * *配套政策24條。

第壹,進壹步向臨港放權。市、區政府繼續簡政放權給港區管理機構,以項目建設全過程為重點,將涉及的行政審批權充分授權、委托或派駐,實現審批重心下移,“辦港事、辦港事”。

二是建立臨港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立港區統壹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實行項目審批受理和辦結(報國家審批的項目除外),強化項目審批咨詢服務功能。

三是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專項資金市級貢獻在保持第二輪專項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對註冊地、經營地在臨港工業區的企業繳納的新增市級稅收,經市政府批準後,按壹定比例用於增加專項發展資金。浦東新區和奉賢區港口相關稅收的區級收入都留在港區。港區內市、區兩級土地出讓收入扣除國家和本市預留的專項資金後,全部用於支持港區發展。

四是港區土地指標單列,耕地平衡。臨港工業區工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益項目用地指標單列,全市統籌耕地占補平衡。對南匯新城重大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環境設施等公益性設施,單獨列出用地指標,耕地占補平衡,全市統籌。

五是加大對臨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該市承擔17國家重大專項,以及航空零部件、新能源裝備、工業機器人、精密制造、電子信息裝備等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並優先考慮港口布局。市財政安排的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10%由港區管理機構按照專項資金規定的用途統籌使用。

第六,加大人才吸引和集聚政策支持力度。重點臨港機構引進的緊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戶。對港區內企業和重點事業單位引進的緊缺專業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以辦理人才居住證。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中,在臨港工作生活的人員可以獲得特殊積分。

(二)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中雨介紹《上海港地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情況。

《上海港地區管理辦法》於2012、12、12以市政府96號令發布,自2013、12起實施。此次立法主要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在臨港地區建立特殊機制、實施特殊政策的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在《辦法》中充分體現了需要通過立法固化的改革措施。《辦法》的前身是市政府2010制定的《上海臨港工業區管理辦法》。原辦法適用於臨港工業區,生產城市分開;新《辦法》適用於整個港區,加強產城融合。《辦法》第二十四條,其主要內容包括:

首先是突出港區改革的目的。

根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此次港區改革的重要目的是實現港區“兩集聚壹加強”,即“集聚高端制造業、集聚創新創業人才、加強產城融合”。為了在立法層面突出這次改革的導向和目的,將上述內容寫入立法目的。

二是明確港區的功能定位。

“雙特”政策對港區的功能定位做了比較完整的表述。為了在《辦法》中得到體現,滿足立法表述的要求,在第三條中概括了功能定位的核心內容。具體表現為“突出高端制造、R&D和創新、綜合服務和宜居生活功能,把臨港地區建設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引領區、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區、現代產城融合發展示範區”。

三是調整港區管理體制和管轄範圍。

上海臨港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和南匯新城管理委員會合並,成立上海臨港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法》第四條調整了管委會的名稱,明確管委會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受委托管理浦東新區,負責整體推進港區的開發建設。同時,在第二條中將管理區域範圍擴大為“臨港區域由中心區(南匯新城)、主工業區、綜合區、重型裝備工業區、物流園區和臨港奉賢分區組成”,東、南邊界調整為“東部和南部規劃岸線圍成的區域,不含洋山保稅港區(陸域)”。

四是建立保障機制,促進臨港地區發展。

為鞏固港區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成果,“雙特”政策在港區建立了八項特殊機制。考慮到這些機制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落實,為有助於對未來工作形成保障和約束,在《辦法》第五條中充分體現了這些機制,主要包括: (壹)高效便捷、統壹協調的管理服務機制;(二)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保障機制;(3)工業用地高效利用機制;(4)滾動修訂規劃,強化產城聯動機制;(五)優勢互補、多元化發展機制;(6)宜居優先,配套機制先進;(七)支持創新創業和人才聚集機制;(八)政府部門牽頭的機構集聚機制。

第五,加強對港口地區的金融支持。

根據“雙專”政策關於加強臨港地區金融支持的規定,《辦法》在第六條中作出了三項規定:壹是設立臨港地區專項發展基金;二是加大對港區的市級產業扶持專項資金;三是要求浦東、奉賢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六是明確了管委會的日常管理事務和行政審批事項。

“雙特”政策建立了“統壹管理、就地解決”的機制,要求市區兩級政府繼續簡政放權給臨港地區的管理機構,實現“臨港辦事、臨港辦理”。為此,《辦法》第九條確定了十類管委會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在第十壹條中,明確了管委會將承擔六種日常管理事務。同時,《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要求各主管部門加強對管委會的指導和監督,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管委會應當提高業務水平和能力,規範行政審批實施和日常管理。

此外,《辦法》還對口岸地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第十三條)、吸引機構聚集(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吸引人才(第十九條)等方面作出了較為完整和具體的規定。

在各方合作下,港區將成為上海推進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重要載體,為拓展上海“四個中心”建設戰略空間、實現“上海制造”向“中國制造”轉變發揮重要作用。

(3)臨港片區管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朱家軍介紹與臨港“雙特”政策相配套的實施細則。

為落實“雙特”政策和管理措施的相關精神,口岸管委會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政策,簡稱“口岸30條”。

壹、港區的總體情況

臨港地區位於上海市東南角,長江與杭州灣交匯處,北臨浦東機場,南臨洋山深水港。擁有13公裏的海岸線,擁有得天獨厚的碼頭資源。規劃面積315平方公裏,由裝備工業區、物流園區、主體工業區、綜合區、臨港奉賢園區、海洋高新區、南匯新城組成。目前,臨港地區已初步形成立體交通網絡:通過浦東鐵路與全國鐵路網相連,通過兩條高速公路與長三角交通網相連,通過即將開通的地鐵16號線與上海城市軌道交通網相連。2萬噸級港口碼頭即將建成,航運、空運、鐵路、公路、內河“五龍匯聚”的綜合區位優勢將加速形成。

港區的開發建設在全市具有重要地位,是上海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戰略空間。自2003年開始開發建設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經過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績。截至2012年末,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16億元,工業總產值保持年均45%的增長速度,形成了新能源裝備、整車及零部件、船舶關鍵零部件、海洋工程、工程機械、民航、戰略性新興產業“6+1”產業格局,引進中國海事博物館、上海中學東校區、上海六院東校區等已全部遷入,同時,

2013年,隨著“雙特”政策的正式實施,臨港地區將進入加速發展的快車道,力爭未來三年實現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00億元。

第二,雙特政策的制度保障和實施

市委、市政府作出在港區實行“雙特”政策的重大決策後,港區管理體制隨即進行了調整。實行“管辦合壹”,即開發區管委會與政府合並為壹套人馬,撤銷原臨港工業區管委會、浦東新區南匯新城管委會、深港街道、蘆潮港鎮等4個單位,成立浦東新區臨港開發建設和南匯新城管委會,形成臨港地區統壹規劃、開發、管理的全新格局。同時,浦東新區經信委、農委落戶臨港地區,新區工商、稅務部門在臨港設立新的分支機構,在臨港地區辦公的行政人員超過1,000人。建立臨港行政服務中心,12業務部門相繼進駐,開設服務窗口36個,涉及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280項,初步形成了壹門式優質服務體系。

為貫徹落實“雙特政策”精神,經聽取市、區相關部門、發展主體和港區重點企業意見,結合港區實際,港區管委會制定了港區30條實施政策。

三、港口三十的主要內容

總體上看,港區仍處於大投資、大開發階段,開發量大、任務重,“平地興產、平地建城”的特殊性決定了加快發展的艱巨性和緊迫性。臨港地區開發建設的關鍵是著力突破瓶頸問題,體現加快高端制造業集聚、創新創業人才集聚、產城融合強化的戰略導向。為此,《臨港三十條》重點關註以下四個方面。

(1)關於產業功能集聚。壹是支持高端制造業發展。在資金支持方面,在市、區傾斜支持的基礎上,臨港管委會將拿出部分資金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七大類項目。在資金支持方面,設立以國有資產為主的種子基金1億元,吸引社會資金設立臨港產業基金1億元。在企業貢獻獎勵中,重點企業對區級的新增貢獻用於支持其發展。希望通過以上優惠政策,提升臨港地區高端制造企業的競爭力。二是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總部經濟方面,規劃建設商務集聚區,鼓勵企業在港區設立總部。在“三新”企業方面,支持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等“三新”企業、軟件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生活服務業方面,對社區內有連鎖品牌和必要經營業態的城市生活服務企業,給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獎勵。希望通過以上優惠政策,聚集現代服務企業在港區發展。

(2)關於吸引和聚集人才。在人才引進方面,在國家、市、區獎勵的基礎上,臨港管委會還將對引進的高端人才給予區級同等獎勵。在人才登記和獎勵方面,港區企業和重點事業單位對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戶或辦理人才居住證;高端人才和總部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其對區級新增貢獻用於獎勵此類人員;重點基礎教育和醫療機構的人才,按月給予來港津貼。在住房和養老保障方面,符合條件的單位可以購買公租房,個人可以購買“雙定雙限房”;率先在港區建立多層次保障體系和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希望通過以上優惠政策,加快港區人口聚集,吸引高端人才。

(三)關於綜合成本的有效控制。在土地成本上,確保港區成為上海的土地成本窪地。土地出讓方面,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工業項目用地、大城市綜合設施用地、重大功能項目用地可有計劃出讓。在綠化平衡方面,臨港工業區實行園區整體平衡。希望通過以上優惠政策,降低企業在臨港地區投資發展的成本。

(4)關於綜合配套環境。公共交通方面,完善地鐵短途公交,規劃有軌電車等公共交通系統。在生活配套方面,提供高質量的生活配套服務,為中高端人才提供子女上學便利和自身就醫綠色通道,鼓勵各類大型活動在臨港舉辦。希望通過以上優惠政策,加快完善港區生活設施,實現產城融合。

從24項“雙特”政策到30項“臨港”政策,臨港地區的特殊政策正在逐步落實。下壹階段,針對臨港30條政策中的每壹條,臨港地區管委會還將編制操作細則,使“雙特”政策真正落到實處,更具操作性,促進臨港地區快速發展。

(來源:中國上海網站2065438+200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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