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內資公司變更股東代辦,首先需要申請人選擇壹家靠譜和信賴的代辦公司,之後只需要將準備的申請材料交給代辦公司,由代理公司代辦,為代理公司提供的材料以下: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經辦人身份證明、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完成股權(股東)變更需要以下申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經辦人身份證明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屬於股權轉讓的,提交股權轉讓協議;屬於國有企業劃轉股權的另提交有權審批部門批轉的劃轉文件(劃轉文件非必要,國有企業才提供)
6、因股權變更而成為壹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的,應提交壹人有限公司承諾書
7、股權轉讓雙方(轉讓方、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8、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導致股東變動的,提交申請材料說明中的材料(非必要)
9、委托辦理授權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