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為例:
1.農民工綜合保險是上海市政府強制企業為農民工辦理的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按月繳費。
2、參加外來人口綜合保險,非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當然,有三類人不在這個範圍內:壹類是自然人雇傭的從事家政服務的保姆;二是從事農業勞動的人;最後壹類是按照《上海市實施引進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引進的人員。
3.壹般行業農民工在單位為其繳納綜合保險費後,可享受三項待遇:工傷保險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和老年補貼。如果妳是上海建築企業的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和住院待遇。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實施《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細則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區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特制定本細則。
壹、就業登記和綜合保險登記
(壹)用人單位使用外來人員的,應當到本單位生產經營所在地的區(縣)職業介紹機構外來人員就業服務窗口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同時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並提交下列材料:
1,外來員工名單;
2.外籍員工個人身份照片兩張,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3.對於未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的單位,還須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材料。
(2)在滬施工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到市建委所屬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個人綜合保險登記手續。
二、綜合保險繳費卡領取
用人單位綜合保險繳費卡按以下程序領取:
1,用人單位在辦理本單位綜合保險登記手續時提交綜合保險繳費卡申請;
2、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審核綜合保險繳費卡申請,發出領取綜合保險繳費卡通知;
3.用人單位應當在領取綜合保險繳費卡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原綜合保險登記機構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領取綜合保險繳費卡。
三。綜合保險登記的變更和註銷
(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變更的,應當按照《暫行辦法》第七條辦理變更手續,並攜帶以下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2、企業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3.綜合保險支付卡等。
(二)外來員工離開單位,用人單位應於每月25日前,攜帶離職清單辦理個人綜合保險註銷手續。
第四,支付綜合保險費
(壹)用人單位應按每月使用的外籍員工人數繳納綜合保險費,並在規定日期前將應繳納的綜合保險費存入綜合保險繳費卡。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於次月劃轉綜合保險費。
(二)綜合保險金全額轉移。如果支付卡裏的費用不足,就不會轉賬。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每月8日(遇節假日順延)從綜合保險支付卡中劃轉綜合保險費;8號轉賬不成功,當月15再次轉賬(遇節假日順延)。
(三)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綜合保險費的,應當及時繳納。市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管理中心於6月16日(遇節假日順延)從綜合保險繳費卡中劃轉用人單位繳納的綜合保險費。
(四)各區縣農民工就業管理機構負責督促未按時繳納綜合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單位拒不繳納綜合保險費的,可以移交勞動監察部門查處。
(5)外來員工可通過上海勞動保障服務網()和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查詢公司繳納綜合保險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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