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先進制造業項目的吸引力。對外資總額超過6543.8億美元(含)且第壹年實際利用外資超過300萬美元(含)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按照《關於進壹步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幹措施》(浙政辦發〔2023〕22號)精神,在政策有效期內,省財政每年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的3%給予獎勵,累計金額不超過2億元;對外商投資企業以增資或利潤再投資方式實施技術改造,當年實際利用外資300萬美元(含)以上的,省財政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的3%給予獎勵和補充,總額不超過2億元。各區、縣(市)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按照《鼓勵和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紹政辦發〔2023〕5號,以下簡稱《市政策》)對當年外商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資制造業項目進行獎勵,按當年外資的3%給予獎勵,並加大重大服務業項目對單個項目的吸引力度。對當年實際利用外資65438億美元(含)以上的高技術服務業項目,省級財政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的1%給予獎勵和補充,政策有效期內累計不超過654388億元;對當年實際利用外資65438億美元(含)以上的服務業其他外商投資項目,省級財政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的7%o給予分獎,政策有效期內累計不超過65438億美元。當年不超過3000萬元。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各區、縣(市)按市級政策對當年實際利用外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服務業重大外資項目(不含房地產、金融行業及類似金融行業項目),單個項目當年不超過3000萬美元進行獎勵。(3)加大跨國公司或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項目的吸引力。對在浙江投資設立獨立核算地區總部或國外R&D中心等功能性機構項目的跨國公司或世界500強企業,經認定後,在政策有效期內,省財政每年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額的3%給予獎勵和補助,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世界500強企業在華總部不享受此政策)。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各區縣(市)按市級政策對當年外資超過10萬美元的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等重大外資項目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當年不超過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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