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社會費是指用人單位和參保單位應繳納的五項社會費,包括基本養老費、基本醫療費、失業費、工傷費、生育費。
2.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社會費,因為關系到參保個人的切身利益,壹直是社會關註的焦點。因為社保費是多個部門管理的,職責不壹樣。為此,市地稅局整理制作了19社會費常見問題,從權責劃分、征收流程、欠費追繳、權益維護等方面明確了地稅機關的職責範圍和業務流程。同時,邀請社會各界對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社會費的工作進行監督。
社會保障費的征收流程主要包括:
1.社保大廳於每月6日前將當月申請數據發送至地稅機關;
2.地方稅務機關將應用數據同步到地方稅收集中征收系統;
3.繳費人可於每月6日至25日在地稅大廳或網上申報繳納社保費;
4.地稅機關每日將社保費繳納信息反饋給社保大廳;
5.社保大廳收到反饋信息後,應按規定記賬。
6.社保大廳於每月6月5438+0-5日對當月應繳納的社會費用進行核定,對上月未向地稅機關申報的申報數據進行作廢處理,並於每月6日將核定後的申報數據傳輸至地稅機關。
社保費由稅務局代扣代繳。文件的內容是什麽?
2019之前由社保局委托,2019 1起由稅務局按規定征收管理,不再委托代扣。
文件基礎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文件,自2019 10起,全國社保征收統壹由稅務機關征收。
同時明確,自2019 65438+10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費用、失業費用、工傷費用、生育費用等社會費用由稅務機關統壹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移交稅務部門的非稅收入征管職責範圍,移交壹批依法保留、適宜移交的非稅收入項目,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優化完善稅收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統,更好地方便納稅人和支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