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登錄網上電子稅務局。
社保和稅務在壹起申報繳納,使用壹個稅盤就可以全部解決所有的稅費社保費及其他費用申報繳納。
首次辦稅需要點擊密碼登錄框的左下角的“首次辦稅”進行企業驗證。
進入界面後,點擊橫向導航欄的“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在其他申報裏找到“社保費申報”點擊進入。
打開申報界面後,先核對申報日期,社保費申報的是當月的費用,如果不是點擊日期框修改。
然後,點擊選擇申報表後的下拉框,選擇社保費(按核定)申報表,選擇完成,點擊後方的添加按鈕。社保費壹***有5項,要添加5次。
添加完成後,點擊申報表後對應的“申報”,進入申報界面。依次點擊社保號和核定單編號後的下拉框,選擇社保號和壹個核定單號。與社保局打印的核定單核對無誤後,點擊右下角申報。
申報成功後,點擊返回,重復申報流程五次,將5項費用全部申報。之後,返回到添加申報表的界面,點擊每項費用後的繳款按鈕進行三方代扣繳款。
繳款和申報壹樣需要重復操作5次,將每壹項費用扣款成功。
未辦理三方代扣的,可以選擇銀行端繳款,打印申報單,去銀行窗口繳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壹征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壹條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壹百壹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