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綜合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因各種原因終結在我市的社會保險關系,需要辦理社保卡註銷手續的,可持相關資料到市社會保障局醫療工傷待遇科辦理銷卡業務;
2、社保工作人員核實資料後打印社保銷卡通知單,持卡人持社保銷卡通知單和社保卡到其發卡銀行我市轄區內的任壹網點辦理銷卡手續;
3、網點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將持卡人醫療賬戶註銷。並需在十個工作日後將醫療賬戶的剩余金額,加上應計利息,壹並轉入持卡人社保卡的金融賬戶中。
繳費人辦理參保登記後,如發生以下情形之壹的,必須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註銷手續:
1、繳費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的;
2、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繳費人,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或宣布終止、解散的;
3、繳費人按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的,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30日內;因其他情形終止繳費的,須在繳費義務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資料註銷登記。
綜上所述,如果是離職去別的城市工作的話,可以申請註銷社保卡,不過就算妳換了新工作,依然還是要辦理社保的,所以這種情況沒必要註銷社保卡,只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就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