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壹式兩份。
所需材料包括:
①申請人戶口簿第壹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2)逾期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個稅信息查詢”結果(附申請補稅人員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稅信息查詢系統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壹式三份。
2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明細表》壹式兩份。
3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表》壹式兩份。
4.2011之前或在此期間補繳社會保險的,同時提供《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和《補繳社會保險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壹)軟件生成個人逾期信息的要約文件。
處理流程:
不同地區,不同繳費時間,辦理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繳費人類別),確認繳費人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2、輸入企業軟件:
(1)生成個人逾期信息要約文件;
(2)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繳納清單》壹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還款單壹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不同的付款月份:
(1)申報2011(含)前補繳和5年以上的外來人員補繳,先到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2)7月2011、1(含)之後提出申請,近三個月前繳費的,單位需要攜帶繳費材料到業務核查部門進行核查(辦理時間為20個工作日),然後進行網上預約取號;
(3)最近三個月內繳費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臺辦理;
5.在金融櫃臺付款(付款當天有效)。
擴展數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應當繳納的數額按照本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繳費單位完成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百度百科-社保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