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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稅四期正式啟動時間

金稅四期正式上線時間是:2021年8月1號。自從國家決心建設“金稅四期”以來,關於系統的上線時間問題壹直是各企業關註的重點,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王軍在在壹次講話中明確表明: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基本完成金稅四期的開發工作。稅務部門明確,金稅四期將在2022年年底基本建設完成,將在2023年建成科學精準的執法體系,實現“以數治稅”的分類精準監管。

金稅四期特點:

金稅四期最大的特點就是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該系統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銀行以及銀行等參與機構之間信息***享和核查的通道,實現企業相關人員手機號碼、企業納稅狀態、企業登記註冊信息核查三大功能。企業納稅登記狀態信息是反映企業是否正常經營,對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了解客戶,識別客戶風險非常重要。

企業信息聯網系統支持企業納稅登記狀態核查功能,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通過系統可以核實企業是否納入稅務管理。以及具體納稅人狀態(工商註冊,註銷,異常戶,非正常註銷)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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