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的新辦增值稅納稅人,應在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稅務機關暫將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認定為壹般納稅人;開業後年實際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重新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按照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計算並提供銷項稅、進項稅和應納稅額的,可以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進行征收管理。否則,取消壹般納稅人資格。
2.已開業的小規模企業(不含任何情況下非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於次年1月底前申請認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3.銷售全部免稅商品的納稅人,無論是否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均不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壹般納稅人的認定由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負責。具體來說:
1.沒有分支機構的納稅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申請認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2.有分支機構的納稅人,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申請認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人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實行統壹核算,其總機構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其分支機構可以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總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在辦理認定手續時,必須提供其總機構為壹般納稅人的證明(總機構認定申請表復印件)。
納稅人申請認定壹般納稅人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否則,稅務機關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納稅人自行承擔。壹般來說,申請認定壹般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申請報告。納稅人申請壹般納稅人認定,必須向稅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重點說明申請認定壹般納稅人的具體原因和履行壹般納稅人義務的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營業執照。
3.與納稅人設立和經營活動有關的章程、合同和協議。
4.銀行賬號證明。
5.註冊資本證明。(商業企業)
6、法定代表人、稅務人員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商業企業)
7、房屋產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文件材料。(商業企業)
8.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和證件。
對於與總公司不在同壹縣(市)的分支機構,在申請壹般納稅人認定時,還應提供總公司所在地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批準其總公司為壹般納稅人的證明(總公司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申請表復印件)。
壹、申請和審批程序
1.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首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登記審批表》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二是主管稅務機關深入企業進行初審並寫出初審意見送法定征管部門;三是法律征管科根據初審意見對報告進行審核,並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四是法律征管科收到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的《壹般納稅人審批表》後,通過稅務分局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了在CTAIS中的文書流轉操作。並為納稅人制作《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收到局長辦公會研究未通過的壹般納稅人審批表後,在壹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稅務局。稅務分局應在壹個工作日內通知納稅人。
二、申請壹般納稅人的條件
1,規模標準:商業企業年銷售額1.8萬元;工業企業年銷售額654.38+0萬元;
2、財務核算健全,能準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
3、依法納稅,能準確提供納稅信息。
增值稅專用發票分別註明金額和稅額,普通發票只記錄壹筆業務的總金額。
財務記賬時,可以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金額來確認銷售額,而普通發票則需要計算,合計/(1+適用稅率< 17%或13% >) =銷售額。